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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的把这三个字拿出来,似乎也没有什么了不得,但是如果把这三个字放在这一首诗的前头,那就又是不一样。
三个字,便把这一首诗的意境给概括了进去。
叶老不由叫好道,“好名!好名!”
“这名字,才配得上是这诗作!”
其他人也都是点头,这首诗写的实在是太好,以至于这些门外汉,也都能看出是来。
尤其是那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平平无奇,但是组合起来之后,却又是那么的有意境,
“还请先生为这大作提上名字。”叶老又一次给陈烨研磨。
似乎这是一种了不得的荣幸一样。
陈烨点点头,“提起毛笔屏气凝神,在最上面写在了三个字——侠客行!”
只是在写完这三个字之后,陈烨仍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在后面写到,“……赠叶振南于听雨轩。”
叶老看见后面这几个字,差一点把砚台打翻。
“先生……”他惊呼道,“先生这……这……我……”
他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
小舞见状有些不理解,但是叶老知道这几个字对于自己的意义到底有多大。
因为他知道,这首诗注定是要名流千古的,而自己的名字也在上面,那就相当于自己也会随着一首诗名流千古。
即便是千百年之后,再有人看到这首诗,也会想到当初陈烨是在一个听雨轩的地方,横扫了一众人之后,豪情顿生,写下这首诗,然后送给了他的弟子叶振南!
对于叶老来说,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最最求之不得的东西,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散尽家财来换取这个机会。
但是他也知道,这根本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可是如今,自己得梦想就那么实现了。
这让他忍不住嚎啕大哭,看的众人都是默然。
陈烨却能理解他的这种心思。
因为在他的记忆之中,也有这么一个诗人,就是靠着一首诗而名流千古,但是他却并不是这首诗的作者,而是诗人的朋友。
之所以能被人记住,也是因为这首诗的名字里面带了那个人的名字。
这首诗就叫做,赠汪伦。
也是李白大大的一首诗作。
“好了好了。”陈烨拍拍叶老肩膀,“等你写出一首好诗,一样名流千古。”
“是先生!”叶老自觉失态,抹抹眼泪恭敬站好,“我一定不辜负先生教诲。”
陈烨笑笑,“教诲谈不上,不必搞得那么拘谨……”
“是,先生。”
叶老彻底被陈烨折服,又获得了自己求之不得东西,只觉得就算是现在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只是在听到陈烨后面这句话之后,他又庆幸自己刚才没死。
“既然叶老这么喜欢这首诗,那这就送给你了。”陈烨指了指自己写好的这首侠客行。
叶老眼珠子一瞪,“真的?”
他只觉得心脏一抽,竟然惊喜的晕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