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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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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天心草置于此炉中, 待我炼制七日,便可成丹。”

    天羡子看着从炉子里冒出来的徐徐白烟,不禁由衷感叹:“不愧是圣阶灵植, 连炼丹时冒出来的气都灵气四溢。要是服下丹药, 你的修为必定大增。”

    天心草对提升修为大有裨益, 从流明山归来后, 天羡子便主动提出要帮宁宁炼丹。用他的原话来讲, 是“拈春堂那群书呆子也就图一乐, 真要炼丹,还得看你师尊我”。

    “不是我吹啊, 我年轻那会儿为了赚钱买剑谱,拼了命地钻研炼丹,连高阶丹师都夸我悟性高, 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天羡子一说起往日辉煌就停不下来,咧着嘴尾巴快要翘上天, 哪里有半点为人师表的模样:“拈春堂堂主还特意问过我, 有没有兴趣跟着他学一学制药, 被我毫不犹豫一口回绝了。”

    宁宁吸一口周围满溢的清香,闻见沁人心脾的花木与雨水味道。体内的灵气如同受了滋养, 平和悠然地聚拢来。

    她有些好奇:“师尊,那你现在为什么不继续炼丹赚钱?”

    眉目清隽的青年挑了挑眉,眼底是难以掩盖的桀骜:“炼丹赚钱, 就代表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不得不被拱手让人——我不喜欢那种感觉。”

    他说着伸出手去,百无聊赖地触碰了一丝白烟, 白皙指尖很快被烫出微微粉色:“谁都别想使唤我,与其听那些人罗里吧嗦地讲要求,不如拔剑大战一场来得痛快。”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不愧是五湖四海人尽皆知的剑道大能, 就算穷成了瓜皮,也绝对不做乙方。

    宁宁只得又点了点头,天羡子见她若有所思,好奇问道:“在想什么?”

    “我觉得,”她乖乖应声,视线没从白烟里挪开,“修道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其实是不大公平的。普通人没有出类拔萃的根骨,也得不到机会去寻求机缘,像这种天材地宝,恐怕一辈子也见不着——终其一生,都逃不开庸碌无为、平平无奇八个大字。”

    以前宁宁还觉得,修仙和曾经世界里的高考没什么两样,同样是一步步往上爬,依靠日积月累不断变强。

    可如今想来,修仙界要比高考残酷许多。

    从天赋看,数十年的苦练可能比不上诞生以来的剑骨天成;

    从家世看,大户人家与宗门中的小孩从出生起就被灵药供着,修为想不突飞猛涨都难。像她在秘境中得了天心草,实力毫不费力便能一日千里,可寻常百姓一没钱财二没机缘,一辈子都见不到多少灵丹妙药。

    世家大族垄断资源,小百姓们求路无门,好的更好,差的愈发被甩在身后,简直恶性循环。

    “宁宁怎么开始思考起这种问题?”

    天羡子展眉一笑:“常言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修道除了有天资与出身的门槛,其实还讲究一个‘命’字。”

    身旁的小姑娘露出有些困惑的神色,他停顿片刻,耐心解释:“不少人相信命数天成。纵使是平平无奇的小人物,一旦时来运转、触发机缘,便可在逆境中触底反弹,一路扶摇直上。”

    命数天成。

    宁宁想,她曾经看过的那本小说,应该就是裴寂既定的命运吧。

    可是——

    “师尊。”

    鬼使神差地,她下意识出言发问:“时来运转的固然是有,但如果命里注定有番劫数呢?难道也要顺应天命,无能为力地等死么?”

    天羡子“唔”了一声。

    继而眉眼轻勾,笑着垂头看她:“把你师尊的名号念一遍。”

    宁宁愣了愣,依言出声:“天羡子。”

    “天羡天羡,我当年挑中这两个字,就是图一个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让那老天也奈何不了。”

    他的眉宇在轻烟中渐趋模糊,唯有一双晶亮澄澈的双瞳格外引人注目。像是夜里愁云密布,忽有两颗星点划破黑暗,引出璨然的光辉来。

    “说什么天命不可违,知天命、尽人事,尽是废话。若是天道不公不顺——”

    天羡子点点她额头,挑眉道:“那便破了天道。剑修嘛,唯我,唯剑,不由天。”

    与天羡子道了别,算算时间,恰好是原著里郑薇绮出场的时候。

    宁宁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来到山门前,抬眼便见到了立在地摊前卖货的大师姐。

    郑薇绮的名字听起来雅致温婉,实则本人是与之完全相反的性格,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就是当之无愧的祖安文曲星,性格一点就爆。

    听说她下山归来后学了满嘴不堪入耳的粗话,一张小嘴老是叭叭叭,还没凑成一本文笔优美感人泪下的《火葬场上分指南》,就被师尊天羡子下了禁言咒——

    只要一讲粗话,就会失去理智做出各种丢人的丑事,比孙悟空的紧箍咒更恐怖,完完全全属于心理上的折磨,真是非常符合天羡子恶趣味的行事风格。

    此时她斜倚在山门门口,双手环抱在胸前,斜眼睨着地摊前挑选货物的两个女弟子。

    青丝被高高束起,一袭男衫玉树临风,被风微微拂过时,勾勒出修长悠然的体态。

    乍一看去,倒真有几分像是个潇洒不羁的翩翩少年郎,眼尾狭长、似笑非笑,惹得那两个女弟子悄悄侧目,不时发出轻笑。

    “看上这个了?”

    眼见其中一个小姑娘拿起一本书细细端详,郑薇绮打了个哈欠,往前站了一些:“师妹,我看你骨骼惊奇,定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这本《流光剑法:从入门到入土》是我亲手所绘,配上你,绝对物超所值。”

    她的声音倒是十足清雅,带了点漫不经心的冷意,很好听。

    那女弟子闻言大惊:“这是本剑法?对不住对不住,我还以为是本小人书,讲蜈蚣精历险。”

    “蜈蚣精?!我丢——掉所有不高兴,和你这个绝世美少女静下心来慢慢讲道理。”

    郑薇绮眼看要发作,大概是想到天羡子在身上强加的咒令,不得不眼角一抽,强行把即将扭曲的表情组合归位,扯出个像是刚吃完人肉叉烧包一样的微笑:“师妹,我画的人哪里像是蜈蚣精?”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怯怯伸出手,指了指第一页足足有12块腹肌的异形生物,每块腹肌都圆圆鼓鼓,比头还大。

    这玩意别说蜈蚣精,就算声称是人形雷锋塔都有人信,沿着它往上走,说不定能直接爬上天空与太阳肩并肩。

    “这叫腹肌,腹肌懂吗?”

    郑薇绮恨铁不成钢,心知剑谱卖不出去,愤愤然抬头,正好撞上宁宁的眼睛。

    同为天羡子门下的弟子,她与原主虽然不熟,但总会是有些眼熟。于是当即舒展了眉宇,缓声道:“小师妹。”

    “师姐。”

    宁宁心头一动,低低应声。

    在原著里,原主尤其讨厌这个行事离经叛道的大师姐,总觉得辱没了师门门风。

    加之郑薇绮聪明得过分,在剑法一事上颇有天赋,便更加生出了妒忌与嫌恶之情,只要一见面,就必须阴阳怪气地怼人。

    如今郑薇绮从山下回来,带了许多新奇的小物件摆摊卖钱。宁宁此番前来,正是为了将这批货物好好嘲讽几句,并放言绝不会买这种下三滥的东西。

    打嘴炮谁不会啊。

    她顿了顿,很快继续说道:“师姐这回下山,可真是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郑薇绮呆呆盯着她:“哈?你说什么?”

    差点忘了,这位师姐不怎么识字,听到拗口的句子总会直接跳过。

    宁宁笑笑:“我在说,师姐下山回来后还真看不出来是个女郎。这一马平川,实在无边壮阔。”

    郑薇绮顺着她的目光往下看,视线落在自己平坦的前胸上。

    没想到几秒钟后哈哈大笑,似是受了天大的夸奖:“师妹眼光真好!我的裹胸布乃是天蚕蚕丝所造,冰莹柔软、弹性极佳,小师妹如果喜欢,我就送你几条——还有这套男装,混杂了鲛纱与碧蚕丝,在夏天穿上,身体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清凉舒适,不知师妹有没有兴趣?”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好歹知道“无边壮阔”是个褒义词啊!用褒义词说出来的话,能是膈应人的吗?

    宁宁:……

    你真听不出来这是句讽刺吗师姐!求求你快清醒一点,不要被骂了还这么高兴,更不要用一副“不愧是你,好眼光”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啦!

    宁宁揉了揉眉心,决定放弃阴阳怪气,直接从她的地摊本身入手。

    郑薇绮是个有钱的剑修,把地摊经济小买卖经营得轻车熟路,堪称凌虚峰乡村爱情版本的低配带货女王。

    见宁宁有些犹豫,悄悄从书堆里拿出一本递给她:“师妹对这个感兴趣么?”

    宁宁低头一看,好家伙,赫然一行大字:《我与真霄剑尊的三百六十五天》。

    下面还有串密密麻麻的简介:整个玄虚剑派都知道,真霄剑尊清冷矜贵。直到某天,一名小弟子无意间看见他把新收的亲传弟子按在墙角亲,男人双眼猩红:“怕我,嗯?叫一声师尊,命都给你。”

    郑薇绮道:“这是最近超级热门的话本,讲述了冷心冷面俏师尊与古灵精怪又爱闯祸的女弟子之间的爱恨纠葛,绝对值得一看。”

    这简介那味儿太浓,宁宁看得差点犯尴尬癌,勉强应了声:“……不用了。”

    想了会儿,又轻声说:“冷心师尊和爱闯祸小徒弟的设定我之前看过了,主人公叫唐三藏和孙悟空,不知师姐可曾有过耳闻?”

    郑薇绮自然摇头:“我并没怎么读过话本,你说的这个,从未听说过。”

    先前徘徊在地摊前的两名女弟子已然没了踪影,宁宁把视线粗略地越过杂书和话本,停留在角落里的胭脂水粉上。

    在既定剧情里,原主就是大肆抨击这些化妆品质量低劣、上不得台面,当场和郑薇绮撕破了脸皮,从此结下梁子。

    她本应该也那样做的。

    可是原文里[宁宁拿起一盒胭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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