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一天,花恺已经心神俱疲,整个人瘫软到沙发上,动也不想动。
忽然,一个巨大的毛绒绒的东西唰的一下扑到他身上,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在他脸上灵活地甩动。
“白怂!别闹,一边儿去!”花恺抱着那颗毛绒绒的大脑袋推到一边。
“嗷呜~”
大脑袋的主人是一头大狗,有着象牙般的白色毛发,体型极为庞大。被花恺推开,委屈地呜咽了一声,但看出主人的状态不好,很自觉地在一旁趴下,时不时仰起大脑袋看一看花恺,乌溜溜的两颗大眼竟然有着很丰富的情绪。
花恺瞥了一眼,无奈地伸出手在它大脑袋上揉了揉,大狗哧溜一下把脑袋伸了过来,搭在他大腿上,舒服地眯起眼睛,尾巴一甩一甩。
看着大狗,想起今天在风暴的事情,花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情绪。
这家伙是条比利牛斯山犬,也就是国内人们常说的大白熊。
但这家伙和市面上那些“妖艳贱货”可不大一样,它是在他和谢轻还在一起的时候养的。
以谢轻的高傲,哪怕是养狗也是不可能凑合的。据说这家伙的祖辈还是法兰克王国王室的守卫犬,一代代传下来依旧保留着纯净的血脉,谢轻是颇费了些功夫才从英国一个贵族手中要来了只幼犬。
他们分手的时候谢轻本来不愿意把它带走,可花恺也不愿意留着,虽然对它已经很有感情,可毕竟这家伙真的是价值不菲,他认为这是占她便宜,最终还是让谢轻带走。
可没过多久,这怂货突然自己跑了回来,一问才知道它趁着谢轻不注意逃了出来。
接连送回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谢轻也恼了,放下话说要不他就养着,要不就扔了,花恺只能把这怂货领了回来。
与一般大白熊霜白的毛色不同,它的毛是老象牙那种白,像抛光过的象牙般,有着内敛的光华和质感,毛的形态也不是那种篷松篷松的,而是紧贴柔顺。
体型也比较大,还没到两岁时已经超过了一般成年大白熊,到了现在肩高都已经近一米了,人立起来两只前爪能搭到他肩膀上,哪怕像现在这样,趴在地上脑袋都还能搭上他大腿。
不过这货虽然很大一只,但性格却怂得很,完全玷污了它祖先王室守卫的名头。
大型犬本来就难养活,这家伙体型饭量都比别狗大,又被谢轻给养叼了,每天各种精美零食不说,主食只吃狗粮,还得是进口那种,喂别的还不吃,待遇比他都强。
花恺带着它后,虽然舍不得饿它,狗粮没断过,可零食就别想了,哪怕这样,以花恺的收入,负担都有点过重了。
“唉……还好你哥我也有算有主角待遇了,要不然你那毒后妈……呃,应该是前妈才对,今天这么一搞,咱俩以后只能一起上街要饭了,真到那时候,那你就得负责卖萌,我只负责收钱,你可别怪我呀。”
花恺抱着白怂大脑袋用力地摇了摇叹道。
“嗷呜~”
怂货没心没肺地用大脑门拱着他的手,似乎对他没有继续给自己挠挠很有意见。
花恺摇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白怂的大脑袋,看着它那双灵动实则懵懂的狗眼,又想到了那个万界社区,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忽然就想起了好多年前在福利院看过的一部国产动画片,他至今都记得里面有一句台词:小狗呀小狗,我若得道,你也升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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