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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不怕刘艺晗出去胡说八道,因为他对庄旭然的威慑力很有切身体会,那不是刘艺晗一个小小的大学生斗得过的。
想必刘艺晗自身也知道这一点,只是他还没有彻底醒悟,现在的叶凌已经不是他印象中那个老实木讷的叶凌。
像今天这样的对峙,只要叶凌跟庄旭然透露一句半句,就足够刘艺晗喝一壶。
匆匆出了校门,叶凌准备步行去最近的超市买菜回家做饭。
庄旭然最近粘人,每到空闲的点就给叶凌发短信打电话。
现在叶凌放学了,在公司的庄旭然也收拾东西回家,顺便给叶凌打电话。
“在那等我。”
说了自己在哪儿之后,叶凌就听到对方这么叮嘱,于是也不进去了,就在门口稍等。
高挑挺拔的身材,总是比较引人侧目,叫人忍不住多往他身上看一眼。
叶凌今天穿着暖色系的呢子大衣,里面是经典白衬衫和小马甲,这样穿起来整个人有那么点英国绅士的味道。其实现实中很少有男性会选择这类颜色。一来难以穿出男人味,不符合国内男士的品味,二来不耐脏,稍微不小心就会报废。
偏向女性色调的浅驼色大衣,穿在叶凌身上却挺和谐,有种说不出的温柔、明快。
庄旭然喜欢叶凌这么穿,最近购置衣物喜欢插手干涉,给对方选择自己心水的颜色。
至于叶凌么,他一向不太计较。
庄旭然来到面前的时候,叶凌在接电话,是弟弟叶豪的。
最近跟弟弟妹妹通电话比较多,但并不是唠嗑家常。还记得上次叶凌说过,自己在家乡买了几块地。现在地皮的事情基本解决了,但是弟弟妹妹有了新想法。
叶凌挺犹豫,因为那方面自己涉猎不深,真要做的话……真的不放心弟弟妹妹自己做。
“又是你弟弟?”庄旭然说,要不是叶凌接电话的时候没忘记跟他打招呼,就要发飙了,他说:“你们最近电话是不是太多了?”
叶凌想了想说:“先去买菜,回去再跟你细说。”
庄旭然说:“去黄沙市场,今天不逛超市。”
“好啊。”要去买一些市面上少见的东西,叶凌心里惴惴地,有点罪恶感。
之所以这么拼,还是为了叶凌的身体。
庄旭然总想把好的东西给他吃,家里各种补品药材买了一堆不算,食物上也绞尽脑汁给他弄好的。
坐在车上,叶凌忍不住秃噜:“庄旭然啊……”
“说呗。”庄旭然开着车,心情挺愉快。他以前说讨厌开车,现在天天载着叶凌,倒是没有讨厌过了。
“嗯,我弟说想要建个厂子。”
“那就做。”
叶凌侧头瞄了瞄庄旭然,说:“主要是不放心他们,没经验。”
庄旭然说:“聘请个有经验的老手做指导,你不是说你们家乡地皮便宜么?正好,我瞧着过几年你们那要发展,说不定五年之内经济会起来。因为……要建高速了,经过你们那,出口应该不远?”
“建高速?”叶凌不知道,看来是以后的计划,庄旭然这个是内部消息吧?
“不太确定,有这个可能。”庄旭然说:“这些冒头的计划很多,胎死腹中的也多。所以你也别太期待,不过做厂子还是可以的。”
像叶凌家乡那个十八线小城镇,唯一的优势就是离京城还算不太远,要是有一条高速经过附近就更好了。
“嗯……”叶凌点头,然后窘然:“做厂子要钱,我现在还没赚钱。”投入买地的钱还是拿的庄旭然的,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想要赚回来还得等一两年,现在说要建厂子,只能嘴皮上说说。
“嗤,建个厂子能要多少,又不是弄什么大厂,三五百万差不多了吧?”庄旭然说:“连着运转资金一并算上,八百万顶天。”
钱这个事,庄旭然没拘着叶凌,别说花五百万去建个小厂子,就是拿一千万去X门玩个开心,只要他想。
“不需要这么多,只是做个规模三百人左右的小厂,最多就要五百万。”叶凌说:“我们那现在厂子并不多,人们打工还要走很远去,如果家附近有了厂子,肯定很多人去做工。工资方面投入也不需要很大,还是比较划算的。”
“那要看你做的是什么制品,适合招聘什么员工。如果是普通流水线员工,倒是的。可是叶凌,制作业竞争一向很大,拼质量拼数量,小厂子难以存活。”庄旭然说:“我倒是有心照顾,可你能保证,你们那能做出我要的质量?”
叶凌皱眉说:“肯定不做你们那种高品质的单子,我会努力找客户。”
庄旭然伸手捋捋他的头发:“何必这么辛苦,我看你适合投资一下地皮房地产什么的,那种辛苦不讨好的事……不是不让你做,你不说是你弟弟想做吗?那就放手让他自己去拼搏,你呢,别那么劳心。”
对上叶凌的目光,庄旭然直接说:“我看不惯。”
看不惯叶凌为了家人折腾自己,看不惯叶凌花很多时间和心思为家人打转。
当叶凌投入心神去忙碌这些的时候,就意味着分薄原本投在庄旭然身上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庄旭然当然不喜欢。
叶凌说:“怎么可能完全放手,那是我弟弟。”看见庄旭然不愉的脸色,他倒是懂得对方的醋意,说:“但我也不会管很多,毕竟我又不在家乡。我弟弟挺聪明能干的,做厂子吧……还是看他自己。”
这话庄旭然爱听:“这就对了,我们出钱给他,成败靠自己。除非真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否则我们不用管。他不是小孩,你管太多反而不好。”
叶凌连忙点头:“嗯,我是这么想的。”
认定弟弟聪明,自己在这方面反而不如弟弟圆滑出色,因此十分赞同。
“嗯。”庄旭然是不知道叶凌内心如何走,反正结果满意就对了。
下车前,按在座椅上亲了亲嘴,这才下车逛市场。
这边卖的东西很多,庄旭然要带叶凌去买的,是比较少见难得的东西。
叶凌看着那些可怜的动物,心里头不是很舒服……
“听说这个很补,吃不吃?”庄旭然偶尔询问,问得叶凌小心肝一跳一跳地。
“庄旭然,要不我们不吃了,怪可怜的。”闻着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叶凌皱眉说。
庄旭然侧目,不知道叶凌是怎么想的,他说:“这东西我们不吃也是别人吃掉,再说了,不是违禁种类,只是比较难买到好的。”
他可不敢带叶凌去买什么穿|山|甲之类的,那是犯法。
“这样啊……”叶凌犹犹豫豫。
“这跟你吃鸡鸭鱼肉是一样的。”庄旭然看着他,握住手,有点好笑:“你不忍心的话,就不要看。”
“……”眼睛被人捂住,这一刻叶凌感到羞愧不已,脸颊骤然发烫起来。
自己好歹是个大男人,却跟小姑娘似的,不但晕血还叽叽歪歪。
“哦,对了,你晕血。”这下庄旭然就更不敢让叶凌看了,跟老板谈好价钱之后,拉着叶凌走开少许。
“没事,我不晕动物的血。”试过了,叶凌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是被砸过脑袋之后的后遗症,只对自己的血敏感。
“不管,反正都别看。”庄旭然说,不但不觉得叶凌墨迹,反正挺支持他这份墨迹。
就像我们很多时候,自己不会爱心泛滥,却对爱心泛滥的人喜闻乐见,希望他们永远保持这种心境。
“行吧。”叶凌转过身去,把庄旭然的手掌拉下来,握在手里撮着。
认真的模样有点惹人侧目,庄旭然站在他身边,眯眼凝视他。此刻夕阳的余晖照在脸上,有一层淡淡的光晕,看起来好不真实。
为了挥别这种缥缈的不踏实感觉,庄旭然偷偷靠近,咬了一口某人的耳朵。
得到了一声小小的惊呼,不真实的感觉就打破了,所有东西瞬间变得生动而踏实起来。
他就在身边。
“回去吧。”
买完了需要的东西,天色渐暗。初春的日子就是比较短,夜比较长。
“嗯。”叶凌帮忙放好东西,趁着没人的时候回击一下庄旭然的耳朵……让他下次记心,别使坏。
“你……”庄旭然闷笑了两声,看见对方不理睬自己。
叶凌拿过钥匙,决定回去的路途自己开车。他想庄旭然工作了一天,还来回开了这么久车,也该累了。
车子开上马路,庄旭然坐在副驾驶上打开音乐,是他那天突然想到的,乘客。
跟着哼了几句,收到来自叶凌的侧目,他说:“开心啊?”
庄旭然说:“开心呐。”
就都,傻里傻气地憨笑……
要不是距离这么近,要不是天天面对面,从来不会知道有些幼稚和感性,原来你也有。
“回去做饭给我吃。”庄旭然的语气疑似命令,细听之下却察觉得出来,那是一种类似撒娇的意味。
“天天都在做。”叶凌疑惑兼无奈,心知道对方又作了,他发自内心地认真说:“今晚做更好吃的。给你吃。”
笑。
其实,是不是爱情就是,你有需要的时候,正好那个人满足了你……?
至于哪方面的需要,觉得这里可以套用一句大哥的话,各方面。
晚上果然吃了一炖好吃的,两个人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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