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于王东升这个人!
假如换了另一个新人来当栗敢王,迫于稳定形势的需要,可能与魏可和平共处,而王东升占据栗敢十年,已经将整个栗敢,看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允许他人染指,也就不允许那措这个异类存在。
他吗的!不就是一个王东升吗?
老子能杀了掸雄,不信干不翻你一个王东升!
魏可将那措的防御交给一众手下,又将那措的内部事务,全都交给了老团和楚红柳,自己出了。
去栗敢!
这一次,魏可只带了小猴和沃嘎两个人。
栗敢与丘朗是不同的。
丘朗虽然是掸家族的老巢,实际上却是外紧内松,真正混入丘朗之后,暴露的危险很小,因为,掸家族原本只是个山里部落,各项制度不健全,虚有其表而已。
栗敢是一座有历史的城市,也是王东升的老巢,被王东升经营十年,防御完备。
在栗敢,魏可要想神不知鬼不觉混到王东升面前,几乎不可能!
栗敢市。
一条菜市场旁边的马路上,走来三个自由军。
这三个人,穿戴很懒散。
自由军的绿军服,松垮垮套在身上,肩膀上晃荡着老式步枪,头顶上的小平沿的军帽,也是歪戴着。
这是三个兵痞,在栗敢很常见。
话说,m北是个凭枪杆子说话的地方,哪怕王东升在栗敢经营十年,他也知道手里有枪,心里不慌的道理,手下的各个部门,往往会建立起一支小型武装,说是保安也行,说是当兵的也无不可,这就是杂牌军。
久而久之,栗敢人自己也说不清,这座城市里有多少种类的杂牌军。
三个杂牌军的兵痞,普通人见了就躲。
这种家伙,打仗没本事,欺负起老百姓来,一个顶俩!
领头的这兵痞是个大光头,右脸上套了个黑眼罩,要说他这个眼罩也奇怪,没有扣在眼睛上,反而扣在了眼角外面一点,给人的感觉,这人就是闲得慌,拿眼罩当成了装饰品,在耍酷。
兵痞是个大个子,也不是很高,不足18o,但身材结实,看起来比普通人壮,也就显得更高大。
这家伙迈着螃蟹步,嘴角叼一根烟卷,尤其可气的是,这人一路走,对着路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一阵傻笑,笑得人家心里慌,扭头就跑。
试想,一个模样古怪的光头兵痞,一个劲对你傻笑,哪个姑娘敢不跑?
就在前面不远处的路边,一家铺子的门口,也有一个兵痞。
不过,这兵痞讨人嫌的程度,就要下降一个档次。
兵痞嘴里也叼着烟卷,身上没带枪,正站在铺子门口,手里提着条死鱼,大声吆喝。
“我说!老板你这条鱼不新鲜,都死了!”
“唉哟这位兵爷,咱栗敢不靠海不靠水的,有鱼吃就不错了。兵爷,这条鱼虽然是死的,但死的时间不长,您买回去,我保管您吃着好吃!”
店老板赶紧上前,小心解释。
兵痞张口啐道:“我呸!死鱼你也敢拿出来卖!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王将军家的亲戚,你这个卖死鱼骗钱的!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叫人来把你抓走!”
兵痞张狂地喊。
店老板的脸顿时就哭丧了。
“兵爷,这条鱼吃了真没事!要不这样,我这是小本买卖,您随便给点钱,这条鱼您拿走,行不行?”
“你这么说,那还差不多!”
兵痞悻悻道,脸上却有了点笑模样。
他又拎起手里这条鱼,仔细看了两眼,恰好这时候,兵痞的眼角扫到了身后的几个人影,猛然回头去看,与马路上正在走过来的那兵痞头子,两个人的眼神对上了!
“哟呵这不王排吗?”
“啊!你是秦……秦少,您怎么在这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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