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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第一百七十四章 进阶(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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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的温泉庄子便价值千金!

    沈鸿轩对自己得到的赏赐并没有多大的感觉,沈家世代功勋,百年世家底蕴深厚,他是长子,日后是要继承侯府大部分财产的,对于庄子、金银财宝什么的并不在意,不过这毕竟是靠他自己真本事挣到的财富,心中难免有些自豪和兴奋。

    这是大宴群臣的宴会一直持续到月上中天才结束,沈鸿轩随着沈山走出举行宴会的大殿时,觉得今日喝的酒是自己长这么大喝得最多的一次,这还是旁人看在他年纪不大酒量尚浅的份上手下留情的结局。

    走出大殿,感觉到初夏夜晚带着凉意的风吹拂而来,那丝凉意吹散了沈鸿轩脑中的浑噩和晕眩,让他打了个激灵重新清醒了起来。

    嗅着空气中传来的甜腻的桃花香气,沈鸿轩一扫之前在大殿中的疲倦,变得精神奕奕起来。

    精神起来了,沈鸿轩就想找自己未来岳父好好坦白从宽之前一直没机会当面说的关于赵国公主的事情,只是还不等他快走几步追上走在前方的洛文彬,一个清甜软嚅的声音带着幽怨哀愁的情绪唤道:“沈校尉,我终于等到你了!”

    少女娇媚甜美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话音的尾巴飘散在夜风习习中,荡起一片涟漪。沈鸿轩眉头微皱疑惑不解的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大殿一侧朱色回廊明亮的八角宫灯下,身穿一身粉红色襦裙的少女正翘首以待,目光含情的看着他。

    云笙公主穿着做工精致奢华的襦裙,一身粉色正映衬出了少女的柔媚清新,她一头漆黑滑顺的如瀑青丝一部分束成随云鬓,如随云卷动生动灵转,漆黑的发间斜斜插着一只镶宝双层花蝶鎏金银钗,一部分垂落下来披在肩上,随着微风吹拂,在风中飘扬纷飞。

    看到沈鸿轩看过来,云笙公主仿佛盈着一泓清水的眸子顿时亮了起来,美目流盼、桃腮带笑,真是说不出的娇美无匹、容色绝丽:“沈校尉,你还记得我吗?之前你救了我一次,我一直铭记于心……”

    她声音柔和清脆动听之极,带着少女羞怯难言的情思,璀璨灯火之下美人如画,真是最难消受美人恩。

    大部分还未散去的文官武将们都注意到了云笙公主的出现,再看到云笙公主身后跟着名为保护实为看守的嬷嬷宫女后,这些大臣们也就放心了,都饶有兴致的第一现场的围观起事情的发展起来。

    毕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机会围观别人的八卦的,更不用说八卦的主人之一还是如今战功赫赫如日中天的沈昭。

    围观的众多大臣都认为沈昭肯定要醉倒在这云笙公主的含情双目之下了,毕竟少年气盛,少女娇媚,真的产生感情也是正常的事情,况且云笙公主可是赵国的嫡公主,却追着赶着要嫁给他们大燕的将军,也是一桩美谈嘛!就是不知道沈昭的未婚妻子家世如何,是不是敌得过这赵国的公主殿下了!

    身为主角的沈鸿轩一点儿也没有消受美人恩的意思,他只是觉得莫名其妙,云笙公主?这是谁,和他熟吗?有关系吗?

    本来之前陛下突然放雷要给他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公主指婚就让沈鸿轩对云笙公主的观感降低,现在又被拦下说话,沈鸿轩心里很有些不耐烦。

    况且未来岳父就在前面呢!他察觉到后方的变故后已经是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正看着这一幕呢!

    再次感觉后背渗出汗水,沈鸿轩不敢再拖延,神情一正对着云笙公主认真诚恳的说道:“公主殿下,这件事情我必须和你说清楚,我并没有救过你!你带着侍卫深夜出现在军营附近,我是因为怀疑你对军营有阴谋才将你抓了起来,并无救你的意思,这一点还请公主明白!”

    “可你确实是救了我啊!当时我被二皇兄派来的刺客追杀,慌不择路之下逃到了你们军营驻扎的地方,是你赶跑了我二皇兄派来的人,如果不是沈校尉你的话,云笙可能早就死了!你就是云笙的恩人!”云笙公主充满急切的反驳道,为了让沈鸿轩相信,不惜说出了她们赵国皇室的秘辛。

    “不过是巧合罢了,我并不是为了救你才赶走他们。”沈鸿轩眉头皱的更紧,深刻觉得这位公主不好沟通,和她说话都不知道该怎么交流。

    “总之,不管如何,我于你都没有什么救命之恩,你也无需记挂在心,公主乃赵国公主,臣却是大燕之臣,日后还请公主不要再来为难我了!”

    云笙公主又气又急,盈盈目中泛起了点点泪光,在明亮灯火下如璀璨星辰落入眼眸之中,她忍不住嗔道:“对你而言,我是麻烦吗?你这样对我避之不及是因为我是赵国的公主,还是因为、因为你已经有婚约在身了,你才这样对我?”

    只见碧珠又黏在了窗户边,巴着窗檐眼巴巴的盯着城门口,一左一右两个坠环鬓一摆一摆的,透着极度的欢愉和兴奋。

    就是为着碧珠的这份欢乐,洛月汐才决定把她当做贴身婢女的,就是心情不好,看看碧珠卖蠢,她的心情也能慢慢好转过来。

    这算不算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吧,没那么严重,只是不开心的人看到别人开心,心情也会愉快起来的。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散。她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点心有些甜,不太合她的口味。

    但即使不爱吃,洛月汐却像是习惯了一般,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点心咽了下去。上辈子能有口吃的就是难得的好事了,哪里还能计较味道。

    只要是食物,她都不会浪费。而是会半分不漏的吃下。

    看着笑得开心、满脸明媚的碧珠一眼,洛月汐叹了口气,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崩溃、压抑、毁灭的时刻,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越是刻意,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福公公笑呵呵的,白胖的脸上一片憨厚可掬的笑容:“洛大人既然奉诏,那就请洛小姐接旨吧。”

    低下头,洛月汐眼中划过一丝冰冷的流光,却上前一步接过了福公公手中明黄色的圣旨:“旨意已经传达,福公公请去去复命吧。”

    她挥了挥手,越过洛夫人示意府中的下人送客,直接就请来宣旨的太监侍卫们离开,至于包给宣旨人的红包酬谢,更是一个没有。

    福公公笑呵呵的,闻言转身就走,半刻都不停留。

    至于红包什么的,看洛府那个样子,接旨都那么勉强,看来对陛下指婚的旨意根本不是打心底里愿意。

    赐婚这样在旁人看来是喜事的事情,在他们眼中可能反而是坏事,别说红包了,福公公觉得自己没有被套麻袋打一顿,已经是洛府家教甚好了。

    你说这算个什么事啊,不是说好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指腹为婚吗?

    怎么沈将军去求了赐婚,这女方却并不乐意呢?

    作为去了根进宫几十年的太监,福公公真心不太懂这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出了洛府,福公公抹了把头上的冷汗,就要上马回宫复旨,可没想刚走到马匹旁一只脚才踏上马鞍,就被一只手从后方拎着脖子后的衣襟给提了起来。

    别看福公公白白嫩嫩看着是虚胖,其实那分量可不轻。可这人却只一只手就举重若轻的拎起了福公公,那样子不像是在提一个一百来斤的胖子,反而像是拎着一团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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