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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刘家集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田,我成为这农田里唯一的住户, 在农田周围有好几个农庄, 离的最近的是秦国公家的庄子,而后是英国公, 鄂国公,听说稍远的还有什么驸马爷的庄子,大将军的庄子, 若要仔细研究起来, 这里怕是京城外围最肥沃的田地之一,权贵们置办家产的集中区。
田地多了,这庄户人家也多, 小村小寨的数不胜数,要说这附近最富的大概就是那个长河村了,听张婶说过, 那里三天一集,没逢三六九便是村集,附近村上有卖东西的全都早早的聚集在那里。
若不是农忙时期, 这庄上都能闲下几头牛啊, 驴的, 每逢赶集, 被庄上寄养牛的人家, 也都会偷偷的牵出来赚个小钱, 来回几趟送人去赶集, 比脚程快了不少, 当然这也要提前跟庄上打个招呼,要把一半钱的上交,否则牛出了事,可要了一家人的命,这年头一头牛比人还值钱。就说张婶她一家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有自己的田地,买一头耕地的牛。
也许因为昨日野猫的事,睡得晚,以至于今日起晚了些,等我赶到村口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那牛车上也坐满了人。平日里即便有牛车也没有那么多人会坐的,这些庄户人家都很节俭,对他们来说能省一个铜子儿是一个,她们宁愿起早点用脚走过去,也不愿浪费一枚铜钱。一般回程的时候,坐车的人比较多,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买了东西,赶集回来,不愿带着东西走太远的路,花一两个铜板也不亏。
可是,今天竟然有这么多坐车的,真是奇怪。那赶车的老头儿见了我,笑了笑,“三好来了啊?”我昨天就已经托人给他捎过口信儿,今天要坐他的车,再加上之前跟张婶去赶集也是雇的他的牛车,所以他见了我很亲切。
“三好,今天怎么这么晚?”
他问了一句,我还没回答,就听车上的两三个妇人急不可耐的抱怨道:“羊蹶子,这下人总该到齐了吧,你赶紧走吧。在这儿等着大半晌,我若是走路也该到了。”
听她话里的意思,摆明了是因我耽误了她们的行程,我赶紧道歉,“是我来的晚了。”转而又对羊伯说道,下次不用等我,我也不知道这羊蹶子是个什么意思,只是见庄上人都这么叫,我便称呼他一声羊伯,他每次听到我叫他“羊伯”似乎格外开心,总夸我懂事。
“吵什么吵,你要是愿意用脚走,我也不拦你,来回两趟,才给一个铜板,要不是看着乡里乡亲的面子,谁愿意拉你。”羊伯对着那吵吵的妇人回了两句嘴,“要不是三好今日要用车,我还不准备来呢。”
那妇人气不过,其他人赶紧拦住了她,我站在外面有些尴尬,因为这车上已经没了位置。这牛车本来就是一块木板改制的,极其简陋,这个时候一个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小媳妇给我挪了一个位置,叫上我坐在她旁边,这牛车才走动起来。
我随口问道,今天怎么这么多人。她说话的声音也是细细柔柔的,“今天集上有斗狗斗鸡的,可热闹了,若是当场有死了的斗鸡斗狗,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玩意儿,就便宜处理了,要不了几个铜钱就能买到一只鸡,够全家人添一顿荤腥了,每到这个时候,去赶集的人就很多,男人们玩斗鸡赌输赢,女人们眼巴巴的等着从场上撩出来的肥肉。”
她刚说完这话,其他妇人也都齐齐看了她一眼,仿似是在怪她多嘴,生怕我跟她们抢那死物似的。她看了我一眼,安安静静的扭过去身子,我苦笑一声,也不再说话。
在路上,我竟然还看到了好几辆马车,这可不是寻找百姓坐的起的,看来这个斗鸡什么的真的很热闹啊,竟然还有富家子弟前来观看。
等到了地方,那些妇人们一窝蜂的直奔一个目标跑去,生怕被人赶在了前面,那小媳妇见人都下了车,这才挪到我跟前,“三好,之前有几位婶婶在,我不敢跟你说话,你不会怪我吧。”
我笑了笑,我哪有那么小肚鸡肠,“几位婶婶都是我的长辈,我不敢顶嘴的。”她这副样子,妥妥的受气小媳妇。
我想起上次管庄叔跟我说的事,省的又被人骗了,便和她结伴去买东西,让她帮我看着点儿,一路上聊了几句,我本以为她养的这个性子,应该是家里婆婆太霸道的原因,谁知道她家里竟然没有婆婆,家里那位竟然是个无父无母无兄无妹的绝户子,“我……之前还有一个男人,前年不是起了旱灾,他顶了徭役死在了外面,没能回来,给我留下了两亩水田,村老说我若是要那水田就不能再嫁到别处,所以……”
这我倒是知道,有继承权的女人只能嫁给本宗族的男人,看她年纪轻轻,又无儿无子,想必村老可怜那位孤身一人,这才将她许了过去。最后我也只说了一句,“那你,现在过得好吗?”
她听后,竟然红了脸,“他待我很好,只是没了公婆,家里的婶娘又多,每个都要来管教……”她说了一半,又不说了,“我叫英桂,你闲时可以来找我串门。”
我笑了笑,说起来在这里还没个说话的人,她脾气好,我也乐意跟她聊天。英桂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没想到竟比我有力气,见我拿不动,竟然主动帮我扛了一小袋面粉。“三好,这白面可不便宜,你怎么买了这么多,怕是家里有客要招待吧。”她一边说,还一边担忧的看着我,仿似我被人占了天大的便宜。
我支支吾吾的点了点头,难道我要告诉她说,吃不惯高粱面,估计她会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眼神看我。向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买了米面,大肉,还有两匹花布,篮子里放着烧纸,香烛,应该都齐备了。我和英桂把东西搬到了车上,等了一会儿,那几个妇人还没回来,这日头越来越高,烧纸可不能过了午时,一定要在清早,或是晚间,可晚间谁敢出门啊。午时阳气太盛,下面的不好在人间停留,就算烧了纸钱,也送不到手里。
莺歌还眼巴巴的等着我回来,我可不能误了时间,于是我主动说起要去找她们,英桂也陪着我去了,那斗鸡斗狗的场地围了很多人,大部分都是怒目圆瞪叫喊不停的赌徒,我们好不容易才绕到了后面,那几个妇人,其中有一个抢到了两只鸡,其他大多是几块小点的狗肉,可把她得意的一路上趾高气昂。本来找到了人,我就准备走了,可不经意间竟然看到一个不知是狼还是狗的幼崽,它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缩在笼子一角是那么的无辜可怜。
它扒了扒笼子对着我呜呜叫了两声,我彻底走不动路了,我顺着它的眼光看过去,发现场上一只与她同样毛色的狼狗竟然满身是血的在与一头狼搏斗,很显然它马上就要输了,我听着场上的赌徒们疯狂的叫喊着,“上啊,上啊。”
那桩头上来说了两句,“这是我无意间从海外的一名富商手里得来的狗,看起来像狼又不似狼,性格十分温和,但是听说能干过狼,我也不信,可是它竟然创造了八连胜的奇迹,你们说神奇不神奇。”
下面的人开始哄笑,“得了吧,我看它马上就要倒了,还八连胜呢,哄人的吧。”
那桩头先是笑而不语,结果我就看到他们把那只小奶狗从笼子里捉了出来,用一根绳子拴住腿脚扔到了斗场上,那头恶狼上去就咬住了小狗,我吓的捂住了嘴巴。那头母狗跟疯了一样,红着眼睛扑了过去……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狗能够胜过狼,创造什么所谓的八连胜奇迹了。
听有些知道底细的人说,这狗原本买来的时候,全身的毛发又浓又密,白得胜雪,黑的如煤,十分漂亮,可这斗场的主人一直强迫它上场比斗,原来是狗,后来竟然换了狼,就是为了增加赔率。看那母狗的样子,全身的毛发几乎脱光,都是血印子,若仔细看一下那小狗,竟然身上也添了不少牙印子。
场上到处响着狼的低吼声,和母狗奋力挣扎的呜咽声。
英桂捂了耳朵,叫着我,“三好,赶紧走吧,这太恐怖了。”
可是一想到小狗之前看着我的眼睛,我就如论如何也挪不动步子了。母狗为了救下小狗临死前还咬着狼脖子,那狼失血过多没多久就不动了,有人上去收拾尸体,怎么都拔不动母狗嵌在狼脖子上的牙齿,只好把两只尸体都给抬了下去。那只小狗也呼气多进气少了,它呜咽着蹭在母狗身边,不断的舔着母狗的眼睛,嘴巴,嘴巴呜呜咽咽的叫个不停。
“我看这小的也活不成了,一块卖了吧。”
听到这话,我大吃一惊,我奋力的向前挤着,母狗为了小狗舍身忘死,它不该是这样的结局,死后还要被人分食,应该入土为安。原以为我根本抢不到,只好把所有的银子都拿出来,重金买回,可是人家压根儿就没想过卖,那狗不知道被多少东西咬过,这狗肉就算卖了,也没人敢吃。我看他们把狗尸体又扔回了笼子里,赶紧喊道:“不如卖给我吧。”
那人看了看我,道:“小娘子,可不是我匡你,这东西可不能吃的。”
我连忙道,“我是要葬了。”
那人哈哈笑了起来,“原来还是一位心善的小娘子。”
“可我就是给了你,你也拖不动吧。”
我赶紧道:“我能拖动。”
周围的一些看客也帮腔道,“我说胡老三,你也赚够了钱,这母狗也算是为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你把尸首给人姑娘拿去葬了吧。看着怪可怜的。”
那桩头大手一挥,“给她吧。”我赶紧道,“还有那只小狗。”那桩头看了一眼,小狗崽已经昏死过去了,肯定也活不成了,就摆了摆手,也没在意。耽搁这会儿功夫,那母狗也死透了,那些个手下,轻松的把母狗从狼身上剥离,给我扔了下来。
还有小奶狗。
这大狗即便已经很瘦了,可个头看起来也有我的一半,周围的看客们也都戏谑的看着我,准备看我这个小姑娘怎么把这头大狗给弄走。我想也没想,竟然作出了一个我永远也不会做的举动,最起码之前的前半生我连想都没想过,有一天我会那样做,我抓了两只狗爪子,把它拖到了背上,一步一步背着走了,英桂抱住了小狗,默默的跟在了我的身后。
我就这样背着一只大狗,一步一步离开了人群,周围忽然安静了下来,不知道谁叹了一声,“物犹如此人,人何几堪?”
等我把狗搬到了牛车旁,那几个妇人竟然说,这狗有疫病,不详,无论如何也不肯我带狗上车,我没有办法只好托英桂帮我把东西带回去。自己则继续拖着母狗一步步走着。英桂看了看我,把小狗递给我之后,满怀歉意的上了车。
羊伯也没说什么,叹了一口气,赶车走了。
只是刚走了一会儿,竟然来了两个下人,一男一女,说是奉了主子的命令,帮我把大狗埋了,他们赶来了马车,我推辞不过就上去了,就近找了一处山坡,我看那里阳光明媚,野草茂盛,应该很是不错,和他们一起挖了洞,把大狗埋了,又在旁边把小狗也葬了。“待在母亲的身旁,应该是不错的结局。”
埋好了狗,我就要告辞离开了,可她们非要送我一程,我再三拒绝,他们却说,如果不能送我回去,主上会不高兴,说不定会打断他们的腿。我就问起,他们的主人是谁?可他们又不肯告诉我,“我家主人说了。萍水相逢,不过举手之劳。不必在意。”
我点了点头,也不再追问,只是默默观察了这马车的样子,企图能找出一两个记号来,若是大户人家总是在自家马车上印上字号,李家的就挂个“李”字,张家的就写,“张”,只是看了一圈,一无所获。我无意中瞥见,车内放着一张小案,旁边有一本书,里面露出了一张纸来,令我心惊的不是这书,而是这张纸上的字迹如此熟悉,那露出的一角可以清晰的看到“初见”两个字。
这……这不是我给陈玫那首诗的原稿吗?
我有心把那纸给拿出来,悄悄带走,可又觉得这样不好,人家帮了我,我不能做偷盗那样的事,只是我写的原稿怎么会在这里,不应该在陈玫手中吗?这件事让我很在意,我偷偷的拿起那书,正准备仔细看一下,那小丫鬟突然撩开车帘子走了进来,我吓的赶紧反手将书放回了原位。只是心里还扑通扑通跳着……
“姑娘,可是有些闷了。”
我摇了摇头,又不动声色的打听着,她家主人的事,“我看这车内有一本书,你家主人应该是喜欢读书的人吧。”
丫鬟笑了笑,“头一回听说我家主人爱读书的,我家主人一看到书就头疼,这书啊是她替别人寻得。”似是想起了什么,丫鬟好一通抱怨,“你是不知道?这书可费了劲儿了,听说那姓柳的公子因为看了这书里的一首诗,竟然害了相思病,非要找什么初见姑娘。”
无意中竟然听到这事,我心头猛一咯噔。
这柳……不是快要和陈玫成亲了吗?听到有人在找我,我也无心再打听什么了,只到了进庄的路就下了车,看到马车调头走了,我就回身往家赶。我到家的时候,英桂已经把东西都送来了,听莺歌说,还送了两把炊除,是她自己用高粱穗做的,可以用来刷锅,或者是打扫案板。我看了看真是又小巧又结实,没想到她还有这手艺。
我看了看天色还是晚了,只好一个劲儿给莺歌道歉,说下了凉,再陪她们去。我把新买的米面在厨房放好,又去地里铲了会草,家里没有劳动力,种的菜够吃就可以了,剩下的地我准备种成果树,这一点地也不值当再雇出去,果树就买一两年结果的,这样很快就可以吃到果子了,国公爷的庄上种的杏树就不错,再掺和一些其他的,到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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