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乏术,也根本没时间来陪她。
“暂时保密,下午出去你就知道了。”迟优璇决心卖个关子,到时候给她,不,给他们一个惊喜。
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不用上班,自然就有别的安排,李哲瀚哼着小曲儿走在去跟准女朋友约会的路上。
约会?女朋友?
想到这两个关键词他不免就有些垂头丧气,欢快地跑着调的小曲儿也被迫中止在某一个音符上。
认识迟优璇已经好几个月了,每个星期两人都会见面,休息的间隙他也会常常找借口去看她,但是这么久以来,他跟她的关系并没有真正实质性的进展。
她甚至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每次一谈到这个问题,她不是婉转拒绝就是顾左右而言他,所以李哲瀚也只好作罢。
因此,就算到了今天,像恋人一般亲密的约会也不过是李哲瀚一个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他和她之间,最多也就是吃吃饭逛逛街而已。
连牵手的次数都能用手指头数得出来,这样的关系无比尴尬。
可是症结到底出在哪里呢?
李哲瀚无数次地想过这个问题。
首先自省一下:自己没什么问题吧,无论是外形、性格、脾气都还好啊,绝对的好男人,年龄也不是太大,基本上没什么缺点,怎么就不能让迟优璇动心呢?
如果自己没问题,那就是迟优璇有问题?
不不不,每次李哲瀚的思考进程一进行到这里,马上就会自动屏蔽,他不允许自己对她有一丝不妙的臆断。
那个清秀美丽的女孩子,怎么会有问题呢?
她那么善良,善良得几乎连一只蚂蚁也不敢踩死。
她那么美好,美好到李哲瀚不忍心强迫她做任何决定。
可是,她的确也有一点怪。
比如说,她很少提到自己的家人包括父母。
比如说,她对男女间的近距离接触特别排斥。
比如说,她那个百治不愈、莫名其妙的肠胃痉挛。
但是,也就是有点怪而已,不能上升到别的高度。
说来说去,对李哲瀚而言,她就是一个神秘的女神。也恰好是因为这种神秘,反而让李哲瀚更加有兴趣。
今天的会面让李哲瀚比往常更多了一些期待,原因很简单,这次是迟优璇主动约他见面的,这在以前是从未出现的情况。不管怎么说,这在李哲瀚追求迟优璇的艰难进程中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
想到这里,小曲儿又在李哲瀚的嘴角边跳跃起来,即使五音不全,也足以证明他内心的欣喜若狂。
但这样的欣喜若狂在他见到迟优璇的那一瞬间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是因为,今天她带了一个大大的电灯泡。
这个超级电灯泡,就是迟优璇最好的朋友林倩雪。
林倩雪原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她是诚心跟迟优璇来逛街,可是看见李哲瀚,发现自己充当了电灯泡的角色,忍不住恨恨地瞅着那丫头,但当事人却若无其事地笑着,“来,往前站点,我给你们介绍”
“哎呀,我的妈,你不是想给我们俩当红娘吧?”林倩雪一面很不爽地想着,一面很配合地跟李哲瀚打着“初次见面,请多关照”的招呼,暗自下定决心回去要把这多事的丫头揍个屁滚尿流。
人家女孩子都释然了,男子汉大丈夫也不能那么小气吧。李哲瀚虽然看穿了迟优璇的小把戏,心中很是郁闷,但是又不能迁怒于人家电灯泡,于是也客客气气,随便说着话。
只是两个人突然都很有默契地不理迟优璇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快步向前走去,把她一个人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迟优璇却一点也没有感到异样,自己在后面慢悠悠地逛着,心想:看来这俩人还是有戏的,第一次当红娘,就如此成功,看来本姑娘有这个潜力。毕业之后,我是不是应该去注册一个婚姻介绍所之类的小公司?
她一个人晃晃悠悠乱走,一抬头,才发现莫名其妙又走到了“夜之殇”。
迈了迈脚,还是停住了步伐,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再进去了。
“迟总!”身后不远处有这样的叫声,迟优璇一阵恍惚。
迟总?有多久没听到这样的喊声了,那是只有在迟颢然身边的时候,才能听到的称呼。
不会这么巧吧?迟优璇忍不住回过了头。
是迟颢然,一如往常的迟颢然。
剪裁精致的西装,将那挺拔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修长的双臂微甩,带出一阵细微的风声,铮亮的皮鞋,踩着坚实有力的步伐,朝着迟优璇站立的方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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