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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饼,金胡饼!”
男子看着那些闪着各色光泽的钱币,眼睛都直了,跳着脚大声喊叫,这时,挡在前路的三骑已经来到了近前,为首的那个骑士眉头一皱,目光从刘稷的身上扫过。
“动作快些,还要赶路呢。”
这句话同样是用吐蕃语说的,刘稷心知不秒,只见后路为首的骑士点点头,露在外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慢慢将手上的细长标枪举过了头顶。
与此同时,前面的三骑已经开始掉转马头,为首的骑士没有多看一眼,刘稷注意到,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和下马男子一样,都是只穿了长袍,不曾披甲。
他们的同伴正弯下腰,兴奋地去捡地上的钱币,至于那个一脸惊惶的唐人行商,结果已经注定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从河谷的另一边升起,照亮了这片山林,刘稷的视线被高他很多的马上骑士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一块巨大黑影,黑影的顶部是一个突起的尖端,
马上骑士的眼中笑容越来越盛,这种杀人方式是他最擅长的,手中的长矛,曾经取下过无数敌人的性命,唐人、突厥人、粟特人等等,将近两步长的铁尖,刺穿敌人身体的时候,将他们钉在地上,那种挣扎无门慢慢嚎叫着死去的一刻,很快就会上演了。
“嗯。”
骑士在面甲里闷闷地一哼,手上的速度陡然加快,由上至下狠狠地挥出,正中目标的一刻,他眼前一花,年轻的唐人行商突然间失去了踪影。
“噗”地一声,骑士感到手上由紧到松,这是矛尖刺穿身体的反馈,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可是他的眼中却没有一丝兴奋,因为被钉在泥地上,不停惨叫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目标,而是下马去捡金币的那个男子。
骑士顿时感到了不秒,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毫不犹豫地放开手上的长矛,试图去拔腰间的佩刀,手指将将挨上刀柄,就听得胯下的马儿一声悲鸣,整个身体突然一下子失去平衡,连人带马朝一侧倾倒过去。
“轰!”地一声,大片大片的尘土四下飞散,弥漫了整条山路。
人马加上一身重甲和装备,全重超过六百斤的庞大躯体,恰恰压在了被刺穿身体的男子身上,一下子打断了他的惨嚎。
毫无准备的骑士被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直冒,好不容易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腿被马身死死地压住,根本就站不起来,那匹跟了自己多年的战马,发出一声接一声的长嘶,他这才看清楚,战马扬起的右前蹄,竟然从膝盖的位置被切掉了,只剩了血淋淋的小半截。
骑士奋力地想要拔出腿,眼前的光线被一片黑影给挡住了,那个年轻的唐人行商,正以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自己,与不久前自己看着他的那个眼神一模一样。
一个无处可逃的猎物。
刘稷用一只手掀开他的面甲,反握着短刀的另一只手上,还带着血渍的刀尖飞快地划过裸露的颈部,手指顺便做了一个下按的动作,这是为了防止大动脉破裂时,大量鲜血溅到自己身上。
然后毫不停留地飞身一跃,像一只灵猫般窜向上方的山林,等到前路的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只看到那个骑士徒劳地捂住自己的脖子,眼球凸起,想叫又叫不出声的惨状。
鲜血从他的指缝间飙了出来,就像圣山上的流泉一般,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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