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因为长生天显灵的事件,岳绮云着实地清净了几天,脖子上伤也一点点好了起来。
然而,毕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每到吃饭的时候,她不得不忍受同元烈和那双姊妹花同桌用餐的苦恼。
岳绮云当然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首先遭殃的,就是被草原人民推崇为雪莲花的莫筝姑娘。
其实细说起来这事还真怪不得岳绮云,谁让一只狡猾肥硕的草原田鼠非常喜欢跟这朵小雪莲花玩耍呢?在连续三天被一只大老鼠跳到自己的腿上非常嗨皮地转圈儿,莫筝姑娘说死也不敢再踏进王帐一步了。
没有莫筝的挑唆,苏茉儿就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再怎么折腾也不能影响岳绮云的胃口。
自此以后,那只草原田鼠一家就在王帐附近安家落户了。不过难得的是,大田鼠倒是有些眼色,深知自己的形象比较不讨喜,只要岳绮云记得给它们留些食物,它从来不到王帐里捣乱。
而龙虎卫在经历了那场危机后,对于岳绮云多少有了些敬畏,所以她用起来得心应手了不少。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没几天就到了盛夏的季节,元烈的队伍也召集得差不多,不日就要发兵梁国和乌赤国交战的燕门关。
草原夏日的午后,炽热的阳光无遮无拦地落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生灵的头上,暑热难当。
“小姐,这么热的天儿,您怎么还跑到大日头下面溜达?”剑兰一边给岳绮云打伞,一边擦着脸上的汗珠抱怨道。
“不知道为什么,今儿一早醒来,我这心里就惴惴的。”岳绮云也不想在这炎热的午后出来,她把整个身子藏在凉伞的阴影下,跟剑兰一个频率地擦汗。
忽然,她的耳朵动了动,闷热的空气中传来轻微而低频的声响,岳绮云不顾烈日当空,从凉伞底下跑了出来,冲上了附近的一座小土坡。
“水,喝水!”炎热的风,吹送过来轻微的嘶吼声,那是
岳绮云极目远眺,寻着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一望无际的草原,被漫天漫地的绿色覆盖。就在距离呼伦河不远的草地上,一幅黢黑的骨架分外地显眼。
“不对,那不是骨架!”岳绮云忽然捂着了嘴巴,吃惊地瞪视着那黑黢黢一团的,瘦得皮包骨的动物。
“它还活着!”目力极佳的她看出了那物体肚腹微弱的起伏,赶忙提起裙摆,脚尖轻轻点地的冲天而起,轻盈的几个纵跃就掠到了那动物的身边。
“小姐,等等奴婢!”剑兰忙不迭地把凉伞收了起来,也向燕子一样,尾随着岳绮云追了过去。
“啊呀!”当剑兰飞落到岳绮云的身边,立刻被躺在地上的动物吓了一跳。
这是只骨骼巨大,却又瘦如干柴的獒犬。
长满了丑陋体癣的皮已经没有一丝毛发,脏污得看不出颜色。全身上下瘦得几乎没有肌肉,根根骨头好像能刺穿那皮毛一般。而同它瘦弱的身体相反的,是它那笨重的,鼓鼓的肚皮!
岳绮云心头抽痛,这是一条怀着小崽的母獒。
最快小说阅读 M.bQg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