艘船回来没有了?”金算盘说。
张大志带上装备,潜了出去,过了片刻,灰头土脸的回来了。众人都明白了,不免灰心意冷。
墙上有很多壁画,就像是魔鬼的爪牙。当他们把手电筒熄灭的时候,能够明显的感觉到壁画上的魔鬼气息。
所以,即便很有可能没有光源,他们还是会把手电筒打开,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调到最暗。
中间放着一口空棺材,全身漆黑如墨。在墓室里面,他们能够感到神清气爽,这与灵性种子有关。
但是即便这样,如果没有食物和水,还是免不了要死在这里。
张大志身上有把锋利的短刀,他们认为比金算盘等人唯一有优势的地方,就是身上的这把短刀了。
张大志拍了拍刀柄:“武器现在还在我们手上,你们还是得听我的。”
金满堂可不这么想,挺起胸膛:“你有刀是吧,那你就把刀放在我的脖子上,把我的头看下来啊,咋这么多废话?早死早超生,晚死多折磨。”
张大志反倒有点发怵:“你还是老、老实本分一点,刀还在我手上。”
“你倒是来啊!”金满堂不依不饶,“你不来是吧,那我就过去了!”
金满堂缓慢地移动着身躯,来到张大志跟前,张大志说:“你可别逼我!”
金满堂恶狠狠的说:“我现在就逼你了,你能怎么着,你咬我啊!”
张大志收回了手,但金满堂还是把脑袋顶了上去,趁张大志不小心,把刀夺了过来。他拍了几下刀背:“怎么样?现在谁做主?跟老子玩狠的。”
这四个汉奸顿时都傻眼了,只好闭嘴不言。
马翠花一个不小心,咳嗽出来,满口鲜血喷洒而出。
张小志眼珠子咕噜一转:“哈哈,我知道了,你们在吓唬我们呢!原来你们几个都有重伤在身。”
金满堂始终把短刀握在手里:“我们现在都剩下最后一口气,鹿死谁手还说不定。”
两帮人就这样僵持着。
病痛在他们四人之间蔓延的很快。过了两天,他们有点撑不住了,金满堂撑着刀柄说:“就算我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金阳心中突然滋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把自己的身躯替换成他们的身躯,说不定就不会再腐烂了。
这个地方是个天然的手术室。
这种想法不是没有道理,因为那些头颅被这些汉奸砍下来之后,过了半个月都没有死亡。
金阳把这个想法跟其余三人一说,其余三人犹豫片刻,点头应允,真是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
马翠花说:“这样会不会太残忍了?”
金算盘说:“他们这伙人,无恶不作,连同伴都被他们吃了,要不是我们夺了他们的刀,下一个就轮到我们了。”
话是这么说,但要亲自砍下一个人脑袋,还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金算盘抬起头来,看向他们的目光变得凶神恶煞。
四个汉奸心中胆寒:“几位大爷大婶,你们到底想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