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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全事务厅的雷蒙德。”还没等大队长把话说完,雷蒙德就抢过了话头。他的语速惊人地快,就像连珠炮一般。同时他还习惯性地举起了证件,但只是虚晃了一下,就收了起来,可是遗憾的是威廉·休斯根本就没有看清楚证件上面的一个字。
威廉·休斯望着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忐忑不安地说道:“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噢,我已经知道了。”雷蒙德摘下了镜片相当厚的眼镜,很随意地擦拭了起来。说句大实话,他可没有杂志上那么精神奕奕。在杂志上他西装革履,道貌岸然,可是现实中他却挺着个啤酒肚,有点邋遢,不拘小节,但是他那双瞄着你的鹰一般的眼睛却让人过目不忘。在他那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你仿佛**裸得一丝不挂,那双冷若冰霜的深蓝色眼睛足以看到你的骨子里去。
雷蒙德又戴上了眼镜,“这个名叫里克的男人,我们已经留意两年多了,他总是声东击西地在不同地点任意出入,而且他的化名也不止好几个。最近两个星期,他在国际大厦里一共出现了四次,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料到的是他却在这个大会议厅里命丧黄泉了,这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啊!”
雷蒙德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尸体的旁边,威廉·休斯跟在他的身后。雷蒙德好像感冒了,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了一个大手帕,捂住了鼻子擤了擤,但是他的那双锐利的眼睛却没有离开尸体半步。
威廉·休斯站在雷蒙德的身后暗自思忖着,原来他们早就注意上了这个男人。没想到我们国际大厦里的任何一个保安都根本就没有留意到这个已经来此参观了四次的男人,而他们却对这个人了如指掌。可见他们敏锐的触角真是无处不在呀!
雷蒙德的眼睛又游离开了男尸,他扫视着这个华丽的椭圆形大厅,突然之间与我们的眼神相遇了。这当口的他就像是一只老练的狐狸在茫茫黑夜中窥视到了盼望已久的狩猎目标一样端详着我们,他偏过头去对警卫队长威廉·休斯明知故问地说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尸体?”
“噢,是他们!”直到这时候威廉·休斯才想起了坐在角落里的我们,他手指着我们,边走近边介绍道:“这是徐萌,梵妮,还有杜鲁,就是他们第一个发现的死尸。”
“我是安全事务厅的雷蒙德。”雷蒙德也走了过来,跟我们逐一握了握手。
杜鲁把事情原委又给雷蒙德讲了一遍,雷蒙德听得很仔细。
“他和你哥哥是什么时候认识的?”雷蒙德专注地盯着梵妮,问道。
“从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相识了,不仅是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很投缘的好哥们。”梵妮答道。
“那么在他离开之前,有没有做过什么预先的准备工作,或者是带走些什么东西?”
“就我所知他应该是突然消失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拿。······唔,对了,我哥哥曾经提到过他的屋子里原先有一个仿古的沙漏计时器,但是他走了之后就再也找不着了。那玩意是他一直很钟爱的东西,十有**被他一准给带走了。”
“唔,这倒是值得好好调查一下……哦,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别的同学都没有来到这里听演讲,而只有你们三个人会搞错地点呢?!”雷蒙德深蓝色的眼睛就像两具激光器,直射在我的脸上。
此刻我的心脏一下子揪到了嗓子眼,但是我却故作轻松地抱怨道:“所以说我们很倒霉么!被大家彻底地遗忘了。如果我们不赶到这里,肯定就遭遇不上这个吓人的死尸了。”我的心里七上八下,难不成他怀疑到了我们的头上?!
他微笑着,但是却话中有话:“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我们都讪讪地笑了笑。
突然间安全事务厅厅长雷蒙德的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了急速地鸣叫,于是他转身离开了我们去接听电话。直到这时候,我们三个人才不约而同地长吁了一口气。
值得庆幸的是他挂断了电话后,也没有再来我们这边问这问那,而是慢慢地踱到了那具正在被法医勘察的尸体旁。他围着依旧保持着坐姿的尸体不停地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就活像一条贪婪成性的大鲨鱼正在自己将要弑杀的食物前来回游弋着。
那怪诞不经的尸体瘦得就像一根马杆,似乎一股子小风就能把他吹得东倒西歪。也许是他披在身上的灰色斗篷质地软滑的原因,此刻这个仅仅遮挡住要害部位的大长袍歪歪斜斜地从身上滑落到了地上,从而露出了肤色几近发白的消瘦酮体。
此刻再望过去,这全裸的躯体骨瘦如柴得仿佛就只剩下了一个火柴棍加一个大脑袋。胸口露出了一排排突起的肋骨,颈部的锁骨与青筋暴现。我记得在我所生活的那个遥远的年代,居住在摩纳哥的39岁的valeria levitin被誉为是世界上最瘦的女人,这位身高1米73的女性身材看起来就像是在骷髅外裹上了一层人皮,所以又被人们称为“骷髅女”。可是现在我倒是感觉在这个大厅里突现的男尸只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可以形象地称为“骷髅男”了。
在场的人们都被这个“骷髅男”坦露出来的影影绰绰的后背文身吸引住了。雷蒙德命两名警卫把尸体扶靠在前排,这样男尸那一根根肋骨俱现的后背就立竿见影地暴露了出来。大家的目光都齐齐地聚拢过去。
在尸体佝偻的后背上一个极其丑陋的怪物堂而皇之地霸占了背部的绝大部分。我定睛观望,才发现原来文上去的是个古代的魔怪地行夜叉。这个地行夜叉的头发是绿色的,向上波浪般地扎扎着,仿佛正在升腾着一簇簇绿色的鬼火。两只短粗的犄角立在头顶,红面獠牙,那位于嘴巴两侧的两只长长的獠牙尖利地拱了出来,好像时刻都在准备撕咬人类脆弱的肢体。白色的眼睛画龙点睛,邪恶地藐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左手执着一个三股叉,活灵活现地立在那里,似乎已经蓄谋了许久,下一秒就要从枯瘦的后背跳出来了似的。这相貌着实凶悍、迅猛,令人生畏。此刻我觉得这个恶鬼好像正在盯着我,马上就要挣脱肌肤的束缚,向我扑将过来,顿时我的呼吸变得焦躁起来了,甚至连一口气透过来都有点难了。
再往低下看,一小行矫若惊龙的利落汉字盘踞在腰间。
里克,欢迎你回来。
没想到,这幅文身还真是很特别!在凶悍暴躁的地行夜叉下面竟然文上了自己的名字,仿佛自说自话一般,好像是在时刻提醒着自己,勿忘自己真实的本名,勿忘依依不舍的故土。又好像一个人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两个自我在面面相觑,互相对峙。依我看,如果这才是纹身的本来意义,那么附着在酮体上的肯定就是凶残的恶魔,而善哉的灵魂却漂浮在形影相吊的躯体之外,无依无靠。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梵妮扥了扥我的衣襟,“瞧,这夜叉的胸前还文着一块钟表呢。”她的声音小得我必须竖起耳朵来才能够听清楚。
我也留意到了这个奇怪之处,在我的印象里通常在地行夜叉的彩绘文身上胸前都是挂着一大串斗大的佛珠,要不也是一串环型链子,从来也没有见过脖子上还镶嵌着一只小巧玲珑的钟表的,而且这只钟表描画的造型还挺精巧,既有时针和分针,还有精确到秒的秒针呢。三个指针分别指向了表盘的不同时间区域,精准地显示出了十点零五分五十九秒的时间节点。这逼真生动的画面使得每一个注意到这一细节的人都不得不联想到这款悬挂在脖子上的时钟肯定不仅仅只是为了好看才文上去的,应该还另有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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