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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前方岔口,陈琛突然停了下来,我心里一喜,想着他终于不再送了,正准备跟他道别,走到他旁边时,下意识先往巷子里瞅了眼……
纳尼?
死胡同!
“呵呵,这边什么时候有堵墙的?”我盯着那堵死墙,心虚的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
陈琛同志貌似是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人,也不拆穿我,只是微笑着带着我继续往前走。走了会儿,又看到个岔路口,我觉得这岔口比之前那个有熟悉感。
但我没有说话,因为我已经学乖了,不再信我那劳什子该死的女人的第六感。
也幸好我没再自作聪明,因为前方路口进去的巷子也同前一个一样,是个死胡同。
不然这次丢的就不是人,而是心眼了。
陈琛是把我送到了公交站才走的,临走前还特地跟我嘱咐了一句,“你明天要是找不到来公司的路,就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我内心欲哭无泪的朝他点了点头,挤出一个自认为一定很温婉大气的笑容朝他挥手做拜拜状,“好的,今天麻烦你了。”
“没事。”他也朝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离开。
我回过头左右假装看公交车来没有,但脸上还是忍不住蹿上了一抹红,今天真的是丢人丢大发了啊。
大家以后都是同事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知道以后混熟了后,他会不会拿这件事出来嘲笑我,更可怕的是,他还有可能会跟公司其他同事讲这件事,那我日后还拿什么脸去面对整公司的人?
只能默默祈祷陈同学不是个大舌头,。
以前年轻的时候不懂事,还会觉得自己路痴是个很萌的属性,长大后,走的地方多了,在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中,才发现分不清东南西北还看不懂地图是件多么丢人,多么苦逼的事。
公交车经过城区,见时间还早,便干脆半路下车,自己逛了会儿街。
我近期没有什么想买的东西,一个人也没有想要去观赏的景色,只是漫无目的的瞎逛着,权当打发时间。
逛到一家男人专属服装店门前,看到一件尼子外套非常的眼熟。脑子里搜索了一阵,才想起跟傅言上次强行披在我身上的那件很像,只是在纽扣的设计上,有点小区别。
说起来,傅言的那件外套我似乎忘记还他了,连被自己扔在哪了也完全没有映像。
回头我得找出来给人家洗干净送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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