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上的屎”擦干净!免得我们受到前后夹击!”
菲兹所说的“屁股上的屎”,意思是把赫克缇斯庄园内“残存”的行尸处理干净。当然,还有第二层意思,就是整合庄园内的人,让所有的人铁板一块!
林瀚心领神会,赞同的点点头。
红鼻子菲兹,是个天生的领导者!
他身材高大面目凶悍,看似鲁莽实际却头脑清晰而睿智,是个人英雄形象和乐观主义的完美结合者!尽管他是个——经常把蛋蛋、屁股、屎之类的词挂在嘴边,异常粗鲁的一个人。
“这个东西,给你!不过,千万小心别切到自己的蛋蛋!”红鼻子菲兹把一个颇重的东西扔在林瀚面前矮几的报纸上。“据说是这个秃子曾经用过的,还有一个名字叫‘兰德里的指骨’,我从保险箱里找到的。”红鼻子菲兹眯起眼睛,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雪茄,竖起大拇指,把大拇指朝墙上的画框指了几下。
林瀚低头看去,那是一把短刀。
林瀚拿起短刀,解开皮鞘上的搭扣,抽出刀来。借着昏暗的光,可以看清,这把短刀的刀体前尖后宽,刀脊处呈流线型微微的凸起,整把刀因此显得格外坚韧,刀体上布满密密麻麻的黑色纹路,这显然是一把经过无数次精心锻打的好刀。
夜晚的赫克缇斯庄园,就如同坟场和鬼屋一般的安静和阴森,只有呼呼的风还在拼命的呼啸。
月光下有一片碧绿的草地,每当风吹过时,小草的叶尖都倒向一边,以至于这片草地显得异常的整洁和清爽。
突然,平整的绿草地的下面鼓起一个鼓包,就像有人故意在被子底下向上举起胳膊撑起被子一样鼓起来。十秒钟后,这个鼓包瘪了下去,紧接着,一个更大的鼓包又撑起来,而且“被子”开始蠕动,几分钟后,“被子”不堪受力开始龟裂,最后被“撕裂”开来。一只皮包骨头的瘦手从土里伸出来。这只手笨拙的弯曲过来,然后顽固的扒开周围的草皮,一个小时后,一个“人形”的“怪物”从土里爬出来。
如果大胖子肥克在这里,一定会特别惊讶。
因为这个“人形”的怪物,就是他的“老熟人”——就是他口中说的那个用枝剪修包皮的老弗朗西斯。
老弗朗西斯灰白的头发像一蓬方便面那样弯曲,使得它的面容看起来更加乱糟糟的,而且它还瞎了一支左眼,但是,很明显,这具行尸压根就没有在意自己是否足够“绅士”和“体面”,他瘸着一条腿,向前迈步,每迈一步,他都被一根“绳子”往回拽一点。
那是一根肠子——老弗朗西斯的大肠,从老弗朗西斯破开的肚皮里“拖”出来,一端连接着老弗朗西斯的,另外一端不知道怎么的,卡在一块石头和一块碎木片之间。
行尸老弗朗西斯“挣扎”了几次,终于把自己重重的摔倒,砸起一小片泥土,与此同时,他的大肠也因此在某个位置断开。
没有束缚之后,老弗朗西斯如一匹去掉了缰绳的骡马,在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像觅食的草原鬣狗一样在空气中嗅了嗅,最后像被磁铁吸引的铁钉一样,径直的朝赫克缇斯古堡的方向走去。
这只行尸有一只灵敏的鼻子。他在变成行尸之后,他保留了他生前最灵敏的器官的功能——嗅觉。它走向赫克缇斯古堡,因为它在空气中,闻到了活人的气息。
绿草地的地面,持续的开始龟裂,不断有行尸从里面爬出来。跟在老弗朗西斯身后的,是另外六七个刚刚从土里爬出来的行尸。他们的装束和老弗朗西斯差不多、都是一身背带牛仔裤配花匠中帮胶靴。
林瀚很喜欢自己的新刀——兰德里的指骨,林瀚就像抚摸初恋女友的小手一样,轻轻的擦拭着刀刃。
“砰!”
突然,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在林瀚耳边炸响,林瀚被震得差点儿失聪。
一颗子弹贴着林瀚的头皮,射向天花板,从子弹飞行的轨迹看,射手应该非常靠近赫克缇斯古堡。
林瀚一时间被惊得楞在那里,不知所措。
红鼻子菲兹像一只看起来懒散的猫一样反应飞快,就在子弹破窗而入的那一刹那,几乎与子弹同时,他瘫软在红色麂皮沙发上的身体像是瞬间灌满了能量,豹子般的一个翻滚,然后就像螳螂一样趴在地板上,接着狠狠一脚,踹在林瀚的胸口,将林瀚连人带沙发,踹翻在地!
“砰!砰!砰!砰!”又是接连的四声枪响。
四颗子弹击在赫克缇斯古堡的墙壁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9点半钟方向,50米之内,手枪弹,六轮的,柯尔特左轮,妈的……是自己人!谁?”红鼻子根据抢声急速的判断出抢手的大概位置和所使用的武器,朝楼下粗鲁的大声喊,“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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