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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镇实在很贫穷,或许就算叶笙走遍整个水浒世界,也未必能够找到比这里更贫穷荒瘠的地方。
迄今为止,他只看见了一个又可悲又可怜,却好像有一点可爱的小叫花子,说自己叫黄小虫,是丐帮弟子。
以前在聊斋世界的时候,叶笙走过很多地方,走遍了天涯海角,走过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的城市乡村镇墟。
无论什么地方,都至少有一家杂货店。就算没有客栈,没有妓院,没有绸缎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粮食号,可是最少总有一家杂货店。
因为杂货店总是供应人们最基本需要的所在,有些杂货店甚至可以供应人们一些最特别的要求。可是,叶笙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一家杂货店。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名字居然叫作“大眼”。叶笙能找到这里来,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叫花子的功劳。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叶笙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黄小虫笑嘻嘻的,“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惟一的娱乐吧。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地周旋在这些人之间。这些人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你第一眼看到他,只会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包月一千钱。双人每夜八十钱,包月两千钱。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一直不停地扭动着腰肢的美艳老板娘,把叶笙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叶笙直笑:“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叶。”
“对,我姓叶,树叶的叶。”
“叶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叶笙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忽然笑了:“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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