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野兔子一向同情弱者,悄声道:“我们是不是帮一下火云行者?”
段鸿羽笑道:“你疯了,帮他做什么?”
野兔子道:“要是让血袍老怪当上放梅山的掌门之位可糟透了。”
段鸿羽道:“这些妖人岂不都是一样?难道火云行者当上掌门就能让放梅山变好不成?”
野兔子道:“他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至少比血袍老怪要强点。”
段鸿羽摇摇头,没再说话。
火云行者攻了几十刀,动作终于慢了下来,他此时已是强弩之末了。
血袍老怪看准机会,突然发起反攻,只见剑花错落,一团紫光奔回流蹿,已将火云行者完合裹住。
火云行者困兽犹斗,双刀将门户死死封住,就是不肯认输。
血袍老怪攻了百余剑都无法制胜,一时大急。火云行者的武功与他相差不远,如果就这样温水煮青蛙般地耗下去,自己功力再深也会被他们拖垮。剧斗之中,他突然大吼一声,腾身飞在空中,把剑插回腰间,猛地扯下血袍,忽地向火云行者当头罩来。
外人不知,火云行者当然知道血袍的厉害,原来这身血袍都是用血袍老怪对手的鲜血染成的。其实血袍老怪年轻时有个绰号叫“白袍王子”,他身上披的这身血袍也是纯洁的白色。只因他有个怪癖,每杀一个人便将对手的血染在袍上一点。天长日久,这件白袍已完全被鲜血染红。如此宽大的白袍竟由纯白色完全染为红色,足可见他杀人之多了。江湖中人因为恐惧和厌恶,才改口称他为“血袍老怪”。这件血袍也是他从“白袍王子”变为“血袍老怪”的见证。火云行者见血袍老怪突然祭出血袍,心下也是一惊,他忍受不了血袍的血腥气,飞身跳到一边。
血袍老怪轻功卓绝,单手劲舞,火云行者四面八方竟全是一片血红光影。
火云行者大急,一声狼吼,双刀暴出,只想将血袍剁个粉碎。
血袍老怪看准机会,长臂一伸,血袍已如毒蛇一般裹住火云行者脑袋,他再用力一甩,火云行者便飞出了圈外。
火云行者用手一撑地,勉强站住了,大口地喘着粗气。
野兔子惊得目瞪口呆,轻声道:“没想到血袍老怪的武功这样怪异,身上的衣服也能当武器用。”
段鸿羽道:“这些邪道妖人,为了做掌门的位子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野兔子道:“可是以前没见血袍老怪用过这样的武功呀?”
段鸿羽道:“这是他的绝招,平常对招他怎舍得用出?现在是争夺掌门的生死之战,他当然不再保留。”
野兔子道:“火云行者并没有输,他为什么不再打了?”
段鸿羽白了她一眼道:“你懂什么?刚才血袍老怪手上若要使上真力,火云行者的脑袋早没了。”
野兔子一吐舌头:“那件破袍子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你骗谁呀!”
段鸿羽道:“不信你上去试试!”
野兔子道:“还是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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