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在第二日中午停了,汰州城里气氛比往日要紧张得多,衙役和士兵在三大主街上搜查勾栏院,只要发现有十四岁以下的姑娘,便把老||鸨拖到大门处,高悬鞭打,关闭店铺一月,罚金千两。
第一个挨打的就是阿纤卖她的勾栏院,御凰雪仰头看那胖妇人,悬于大门上,正被打得嗷嗷中。
御凰雪一声尖叫后,慌忙双手捂着眼睛,脆生生地大叫:“好可怕……再给本公主打重点,就打这恶妇!让她欺负小姑娘!”
十一王薄唇微咧着,这小魔女到底是在害怕还是在兴奋?
“公主。”侍卫们停下来,向御凰雪行礼。四周围观的人见是公主驾到,纷纷跪了下来。
她微微张开指缝,偷瞄了一眼,然后放下了手,微抬下巴,有模有样地挥挥手,“免礼。”
十一王以扇掩唇,无声地偷笑。
“本公主去前面看看,你们继续做事吧。”御凰雪扭头瞪了他一眼,快步往前走。
白色的披风,雪白兔毛小帽,小巧的个儿,让她看着就像一只在雪地里蹦哒的小雪兔。十一王微叹,怎么会给他订这样一个小妻子,让他怎么办?真的等上五六年吗?
正满心惆怅时,御凰雪突然停下来,小声说:“我还有好多朋友没救出来,那几个老男人也不知道找到没有。”
“皇上已经下令,令附近几城的官员都来见他,到时候公主可以认出来。”十王小声说。
“但是只要晚一天,她们就会多受一天罪,说不定还会被杀了灭口。”御凰雪沮丧极了,抬起小脑袋,灰心地说:“如果我能把她们都带出来就好了,结果我只带出了阿纤,还是个坏丫头。”
“你尽力了,很好了。”
十一王的心一软,抬手轻抚她的小脑袋。
“喂,不能碰本公主的帽子,摸脏了怎么办?这是清晨王叔送的。”
御凰雪生气了,打开他的手,把帽子拿下来,捧到眼前吹了几下,才戴回头上。
十一王满脸尴尬,干咳几声,抬步往前走,“走吧,你还想去哪里?”
“我要吃那个。”
御凰雪咧嘴一笑,指向前面的小酒楼,酒楼前正支着大摊,卖热汽腾腾的烤红薯和烙大饼。因为今日街上有热闹可看,所以好多人都出来了,连带着小摊的生意也好了许多。
“来吧。”十一王向她伸手,想牵着这小家伙过去。
“才不要你……”御凰雪撇嘴巴,又冲他皱了皱小鼻子。
她其实很害羞,她居然有个未婚夫,哥哥们从小就拿这个笑话她,所以她最讨厌这个没见过面的十一王。虽然吧,长得还挺不错,和奕宁哥哥、奕和哥哥一样好看,但就是看着讨厌。
十一王又头疼了,他也不想来伺候小公主,但御璃骁交待下来,他也得维持一个男人应有的风度,就好好带几天孩子吧……
“吃吧。”他买了一只烤红薯,递给御凰雪。
“烫!”御凰雪的指尖才碰上红薯,立刻缩了回去。
十一王犹豫了一下,拿出锦帕托住红薯,剥了皮,吹了好几下才递回她的手中。
御凰雪一直拧着小眉毛看他,等红薯递回手中,才瞪大了眸子,小声说:“十一王你想你娘亲吗?”
“啊?”十一王怔了一下。
“你想她的话,就赶紧回家去吧,她一定想死你了,会想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好可怜。”御凰雪赶紧说。
十一王嘴角抽抽,转过了头,“我生母去世多年,她不用吃饭。”
“啊……”御凰雪咬到了舌尖,有些不好意思了,低头咬了两口红薯,悄悄瞟他,看他生气没有。
十一王其实觉得挺好笑的,这丫头心很软,玲珑剔透,不染尘埃。若,真的等上五六年,等她长大,若还是如此心软,那真是一块世间至宝。
“去救小伙伴。”御凰雪挑挑小眉毛,迈动腿儿往前走。
“你记得地方吗?怎么救?”十一王随口问,以为是她信口说说而已。
没想到御凰雪立刻来了精神,指着自己小鼻子说:“我能闻到香味儿,那个地方很香很香,是女人身上的脂粉香。一定是那种讨厌的地方,我就一家一家去闻,我还记得后院里全是白梅花,还有那小院的样子,我全都记得。”
“你说看到马车里的沙漏,证实你起码坐了三个多时辰的马车,马车速度还很快,是三马拉行。那么,那地方一定不是在汰州城,从昨儿你逃下来的地方出城需要一盏茶的功夫,再加上三个多时辰,依着马的速度来说,你在的地方应该是在汰州城以南的枫山镇。你确定要去?”
“啊?你这也能知道?”御凰雪腮帮子还鼓着,愕然地看着十一王,“你太厉害了。”
被一个小姑娘表扬,十一王居然有些不好意思,况且这也是他昨晚听御清晨分析的。他干咳几声,没说穿此事,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御凰雪的崇拜。
“我要去,我要去。”御凰雪眼睛大亮,拉着他的手连连摇晃,“你去找清晨王叔,让他给你几百精兵,我们带兵过去,打烂她的老巢。”
他们已经去了——十一王桃花眸子一眨,只左右看看,小声说:“只怕没有精兵给你我二人,就在城里走走吧,而且你也骑不了那么长时间的马,若坐马车,又会耽搁时间。”
“不会的,我会骑马。”御凰雪又摇他的袖子,把红薯全擦到了他的袖子上。
“你父皇和母后也会生气。”十一王又说。
御凰雪咧咧嘴,认真地说:“你是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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