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我偶尔有跟着佟锦年早起晨练。
一起去别墅后院的林荫路上晨跑过几次,觉得比起睡懒觉而言,晨跑确是挺能让人神清气爽的。
佟锦年带我跑了两三次后,有次晚上还搂着我说,说我体力增强了很多。气的我真想一脚把他踹成残废!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毕竟每次在床上时,我的脚都是被他压得紧紧的,哪儿踹的到他啊!
我简单的洗漱后,换上运动服,就出门了。
现在才六点五十,跑半个小时候的步,再回来吃早饭上班,时间刚刚好。
由于已经差不多入冬了,出门的时候天色灰蒙蒙的,有些凉。
跑了十多分钟后,身上才觉得有些热。
初冬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所以这个时节,早起晨跑的人也不是很多。毕竟不是人人都如佟锦年那么变态,对自己要求那么严格。
我独自一人跑在林荫的小路上,这个林荫道好似是专门为跑步爱好者设计的跑步专用道。
正在我跑着有些累了,思考着要不要在下个拐弯处休息下时,突然身后窜出了一个黑黑的东西,把我吓了一跳。
我吓的尖叫了声,跳着往后退了步。
等我定了定神仔细看去,只见是一只小黄狗。
身上有些脏脏的,一只腿看着也有点跛……
它看着我,呜呜叫了两声,似是有害怕的往一旁躲了躲。
我看它那副可怜的模样,顿时就有些不忍心把它就这样丢在这儿不管。
怎么说也是条小生命呢。
“小可怜,别害怕。”我上前去蹲在它面前,轻轻的摸了摸它的脑袋。
“呜呜……”
它哼唧了两声,舔了舔我的手。
就在我蹲在哪儿考虑着要不要把它带回家还是怎么弄时,身后突然响起一声略微有些熟悉的男音——
“怎么想收留流浪狗吗?”
我听着那声音,扭头看去,只见林御站着我身后不远处,身上穿着一身运动装,应该也是在晨跑。
我看到他微微有些诧异,难道他也住这儿?
“怎么看到我似是很失望?”林御依旧是他那副标准性的笑容。
我听着他那话,站了起来,朝他笑了笑道:“没有啊,失望谈不上吧,也就是有些意外而已。”
林御听着我那话,摇了摇笑了笑,“嘴巴还是这么厉害。”
“那也比不过你大律师厉害啊!”我撇撇嘴,一脸无辜。
其实,对于林御嘛,还算是有好感。
至少在我跟佟锦年结婚后,把话跟他说清楚了,他也就没再纠缠过我。
还算是君子吧。
“我跟你不同,我可是要靠嘴巴吃饭的。”林御不否认那话,坦然接受道。
我听着那话,低头看了眼,慢慢凑到我脚边的小狗……
“这里怎么会有流浪狗啊?”我不禁有些疑惑道。
按说这一代住的都是一些有钱人家,流浪狗一般是进不来的。
“可能是有些富人家居家搬迁国外,这种宠物带着也麻烦也就扔了。也有可能是孩子喜欢买来玩了些日子的,但是大人不喜欢,还是会想办法给丢了。很多种可能呢,流浪狗这种东西嘛,跟你所在的区域住的人有没有钱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关键呢,还是看人的素质。”
我听着林御那话,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这个跟有没有钱没有关系,很多农村的条件都很一般,可是也没有多少流浪狗啊。
“怎么,想要收养它?以佟锦年的性格,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小东西吧?”林御笑了笑,一脸调侃的道。
“那要不林律师你收养了它,你看它那么可怜,我相信像林律师你那么善良而又爱心的……”
“停停停!你少来奉城我,我可不吃这一套。”我话还没说完,林御就打断了我那话。一脸好笑的看着我,“我一个大男人,何况经常在外出差,你觉得我有时间管着小东西么?”
“这种算盘,你就别往我头上打了,你要是不忍心,就把它带回去,要不就别管好了。”
林御说着就准备继续跑步离开。
我看着他那身影,无奈的低头看了眼凑到我脚边的可怜小家伙。
最终,还是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蹲下身子小心翼翼把它抱了起来。
还好佟锦年今天出差了,不在。
可以让它先在家里借宿几天。
等今天上班了,问问飒飒,看她哪儿能不能收留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
抱着这个小狗回去时,发现它腿上伤的还挺严重的,破皮的地方都能看到血肉模糊的肉……
让人看着都觉得疼。
现在的有些人怎么就那么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呢!
都可以有钱买这么好的房子,就算真是有什么特殊的情况不能继续养它了,至少也得给它找个好的住所,怎么能就这么随意的给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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