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枪声如节日的烟火般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抽着雪茄的老板娘却像是在看一场事不关己的露天电影,也不管楚越愿不愿意听,听不听得懂,自顾自继续说道:“一年总要被拆个两三回,要是碰到没人认领的悬尸,还得帮忙挖个坑就地掩埋,这也就算了,老娘也是纳税人,没得到那群吃人饭不干人事的警察保护不说,还要三天两头被带到警局录口供。都说是这旅店的名字取得不好,可是不叫天堂,难道叫地狱啊?活人要住,那帮算不得什么好东西死了也八成去不了天堂的倒霉鬼,好歹看到老娘这招牌也能有个念想啊,”
似乎觉得晦气,老板娘又换了个话题,安慰楚越道:“不过帅哥你也别怕,天堂旅店虽然小,但在咱们这片总算也有了些名气,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但没干系的人只要是在咱们店里住下来的,还真没有被牵连到过。”
楚越拿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味道还真不错,甜而不腻,最值得称道的还是水多无籽,没话找话地问道:“我看楼下那些家伙可不像是江湖人。”
老板娘两根肥萝卜似的手指夹着雪茄,趴在窗边,也不怕被外面的流弹爆头,扭过脖子笑道:“谁说不是江湖人就不讲江湖的规矩了?换成别的地方也许说得过去,但在老娘这里,还真没处讲理。”
楚越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大漠的葡萄还真他娘的甜啊!
老板娘看着那一时半会都不会结束的剿杀,索性打开了话匣子,继续道:“那坐着哈雷的小崽子叫阿姆·林格,他们家里出了个玩枪的小子叫卡斯·林格,那枪法可比我家男人玩得要好多了。”
“你家男人也玩枪?”楚越忍不住插话道。
“看你说的,哪个男人裤裆里不藏着一把枪?”老板娘笑得浑身黑肉都在颤抖,白了楚越一眼,道:“不过俺家男人裤裆里的那把枪只对老娘开火,手里那把枪倒是干掉过几个打老娘主意的混蛋,其中一个倒霉蛋,裤裆里的那把枪都被打爆了。”
正往嘴里扔进一颗葡萄的楚越,下意识地夹紧了自己的双腿。
老板娘见到了又是哈哈大笑,白了楚越一眼,道:“院子里那些死得差不多的野人,都是咱们当地的一些土著,拿钱就能卖命的货色,不值得同情,倒是隔壁房间里的那个傻小子据说是非洲一个部落的王子,在咱们这里被人追杀,命是保住了,不过人却被吓傻了,也不知道他那个当酋长的老爹从哪里打听到了消息,花大价钱找了一群雇佣兵和那些土著,想要将傻小子接回去,不过他那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不打算放过他,这一路追杀,原本50人的雇佣兵愣是死得只剩下了十几个,别问老娘为什么知道这些,那些喝了点酒就喜欢吹牛皮的雇佣兵,就这点破事都快听得老娘耳朵起茧子了。”
“那阿姆·林格?”楚越好奇地问道。
“鬼知道他怎么会来,也许是那傻小子的哥哥下了血本,否则,老娘还真想不出什么人值得林格家出手!不过那帮雇佣兵也不是吃素的,院子里现在死的可都是那些野人,那十几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可还一个没露面呢,尤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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