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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二者所得到的待遇可谓相差悬殊,赵得到的待遇前文已述,其理由就是,赵虽然犯下残忍的罪行,但学校和社会却没能对精神有问题的他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心理咨询,对此感到遗憾,同时也是为了安慰失去他的家人。而杨呢,除了被骂、被损之外,还外加了老父的一条性命。同样是精神不太正常的两个青年,也同样做出了令人不可思议的疯狂举动,而结局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杨曾经可是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这样的学生辍学怎么就没引起学校和社会的重视呢?这暂且不说,她在家秘密追星多年咱也不提,那么从1997年杨就已经开始“崭露头角”直到2003年杨父卖房,再到2006年又要卖肾可是尽人皆知了啊,如果此时我们能给杨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心理咨询”的话,是不是就不会有杨老汉自杀的悲剧发生呢?然而,更令人痛心的则是,杨老汉去了,不但得不到丝毫同情与理解,指责声倒成了他奔赴黄泉路的伴奏主旋律,这些伴奏者比起鲁迅先生笔下那些“麻木的看客”是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遇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遇到问题不想方设法解决而只是一味地谩骂与指责,致使问题越闹越大。
我们是不是试着改变一下遇到不平事就嫉恶如仇,千夫所指,恨不能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作法呢,对于杨丽娟,我们可不可以宽容一点,为了追刘,她父亲已然去了,她家的房也早就卖了,现在只剩下母女二人相依为命,虽然杨实际年龄将近三十,而她的心理年龄却可以说仍滞留在青春期阶段,况且她母亲的腿还不太好,她自己的脑子又不正常,那么,她们母女下一步该怎样生活是不是才应该列为我们目前要关心的核心问题呢?事情已然发展到眼下这个地步,再把杨丽娟骂死于事又有何补呢?
我们当前要做的,是不是首先帮助杨把病治好,然后帮她们母女找个住的地方,再鼓励杨自食其力,去追求属于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如井底之蛙一样,异想天开地想吃什么天鹅肉呢?
也许有人会质疑,这样做是不是在纵容杨的行为,会不会引出第二、第三个杨丽娟?我的回答是:我们这样做是出于人道主义,也肯定不会引出下一个杨丽娟。
何出此言?第一,全国各地为绝症至贫患者捐款的事不胜枚举,又有哪一位捐助者顾虑过:会不会引出下一个癌症患者要我捐款呢?而杨患的是精神疾病,只是未表现出明显的器质性病变而已,在此套用一句俗语“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知是否贴切?第二,杨丽娟事件如同一声春雷,应该把那些疯狂粉丝迷糊的头脑炸醒了。思想极端的粉丝们难道就不会想想,象杨这样追星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都没能追出个所以然来,他们还敢痴心妄想吗?他们能有杨的痴情与毅力吗?即使有,又有为你卖房、卖肾(当然由于没有法律条文保证,最后没有卖成)、借高利贷直至卖命的父母做坚强后盾吗?假如各方面都不能与杨相比的话,难道不有点儿“自惭形秽”吗?他们还能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还能不知难而退吗?再无度地追下去还有意思吗?
如果杨丽娟的头脑和生活都步入正常轨道以后,我想她也会对自己的这段疯狂行为感到后悔的,到那时我们再请杨来个“现身说法”可是一个很好的教育题材,对我们青少年教育工作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我相信,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