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怎么想,都没想到她会在湖边烤起肉来。
—见到严煜,守在湖畔的奴仆们齐齐跪下。“殿下。”
严煜扫了下他们慌张的面容,知道他们是怕他怪罪。
他都不在意屋里那些价值万金的宝被她砸坏,又哪会在意她擅自在王府后山烤肉这种小事。
“起来吧。”他说道,轻松的语气显示出愉悦。
其中一位还抬起苍白的脸,泫然欲泣。
“殿下饶命,小人不才,小人们奉了殿下之命,好生伺候雪姬夫人,却没想到雪姬夫人私自狩猎山中珍禽,她”
严煜听到这里,却只谈谈笑。
“无妨。”
朝梅初雪走去。
皇族的王府后山,都会养些飞鸟走兽,以供皇家人秋时狩猎,因为未经允许是不可擅自狩猎的,否则等于偷盗王府财宝,所以严煜以为仆人们的惊惶是来自梅初雪擅自狩猎。他走向她,对于她是否猎了什么动物烤来吃,他是不会介意的。
但当他走近,望了眼她正在烤的食物时,严煜一怔。
柴火旁,有着散落的羽毛。
那羽毛色彩综纷,七彩绚丽,由此可见她抓来烤的,并不是一般野鸡,而是去年南海岛国进贡的神鸟。
据说这种神鸟十分稀有,不容易繁衍后代,南海岛国好不容易抓到公母进献大昱皇朝,皇上深知七弟喜爱奇珍异兽,特别命人送到他这里,放在王府后山豢养。
这神鸟尚未下蛋,其中只就被她当成野鸡烤了。
难怪刚才那些奴仆会恐惧至斯,严煜嘴角的笑容收起,缓缓眯起眼梅初雪抬起头看他眼,没理他,继续烤她的,见到他也没有起身行礼,对他冷沉的脸色也视若无睹。
“雪儿,你好大的胆子哪。”
严煜的声音不急不缓,不高不低,可以说是温柔的,但任何人听了他这话,都知道要遭罪了。
梅初雪哼了声。“你现在才知道我胆子大啊?”
她无畏无惧,拿起刷子沾酱刷到肉上,严煜瞧,目光迸出精芒,直直叮住她手上的刷子。
那可不是般刷子,而是他的狼毫笔。
那年,他统领百名黑狼军深入西南山区,陷入山区的雾障里,他们三天三夜没食物吃、没水喝,在极度饥饿时,遇上满山满谷的狼群将也们包围,数量是他们的三、四倍,而统领狼群是只金黄色尾巴的狼王。
狼群也多日未进食,早就饥阳辘辘,被人味吸弓而来的兽群和他统领的黑狼军厮杀,狼群是没有人性的,血味只会令牠们疯狂,前仆后继向人类袭来,狼吼声和砍杀声交杂在起。
蠃了,有肉吃,输了,被狼吃,现场直如地狱,这场战役,他杀了狼王,用牠的皮毛做成坎肩,将牠的金黄尾毛制成狼毫笔,天下独无二,和那些被砸的宝贝不一样,他是极为珍爱的,现在却被她拿来当成沾酱刷。
酱汁温合肉油,滴在火堆上,发出啪滋啪滋的声音。
严煜散发的威压缓缓逼来,感受到他凛冽的气场,梅初雪立刻跳起来,警戒地瞪着他。
“干么?”她全神戒备,拿起剑指着他。
严煜的目光本来定在狼毫笔上,改而移到她手上的剑,再度一怔。
那把剑,是他珍藏的天下名剑“碧血”本来挂在书房里的刀架上供养着,现在却沾着鸡油,被她拿来削肉吃。
严煜轻轻叹了口气,照理说,他应该要怒极的,可是却轻浅地笑了,还无奈地揺揺头。
“雪儿,你实在太调皮了,把本王的神鸟拿来烤,用本王的狼毫笔沾汁,还用本王的名剑削肉,本王真该打你**。”
他的声音很轻,很悦耳,可是就因为太轻太悦耳了,才教人害怕。
周遭的仆人个个吓得匍匐爬走,不是躲到石头后,就是躲到花丛中,唯独梅初雪,她敢做敢当,没在怕的。
她意在报复严煜,最好把他气死,可是这人不但不生气,还能言笑晏晏,一副大人看小孩的眼光,彷佛她只是个顽皮的孩子。
梅初雪皱了下眉头,但随即又喇开笑,说不定他是装的。
哼,我看你撑多久。
“别这么小气嘛,我看这只野鸡长得好,肉质肯定有弹性,果然没锴,这肉味美又多汁,这毛刷极其柔软,刀子也锐利好割肉,我这是物尽其用,你要不要也尝口啊?”一副大方愿意分他的模样。
她这话说完,四周传来不少抽气声,众仆看她,恍如看死人般严煜缓缓摇头,他的笑意越来越深,湖面的波光映照他的俊美,墨眸如波,十分魅惑,任何女子看了,都会感到惊艳,痴傻看着。
梅初雪却知道,他这是要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