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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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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

    如果英雄出手前,还要翻法条查察,或是出手后还要拎着一票坏蛋去报案的话,就显得这个英雄好逊、好多事,一点也不洒脱了。

    又,小说里的英雄常常说:“这次打断你的狗腿,下次再让我知道你的恶行,就废了你一对招子!”或是类似的话。因此,江湖的恩怨不是在衙门里裁断的,而是英雄一个人评断的,或是一票英雄集团评断的。

    不过从反方向来看,江湖恩怨同样也是由恶霸匪人决断的,他们仗着一身本事作恶多端,有着另一套邪恶哲学。

    我想,既然衙门无力,英雄只好多学点本事,以免江湖上太多厉害的坏人搞得老百姓要死不活的,那就不大妙。

    不过师父会怎么出手制裁坏人呢?

    现在坏人手上的黑星手枪怪强的,我可不会空手接子弹。但话又说回来,师父的无形剑气也暴强的,拿着桌脚远远朝坏人一挥,坏人来不及掏枪就被切成两块了但,难道师父要教我们杀人执行正义吗?

    也许我们该当个窝囊的大侠,把坏人的黑星手枪劈掉后,把他揍一顿送给警察就好了。窝囊一点没关系,杀人太恐怖,还要处理同样恐怖的尸体。

    想到这里,我就不愿意继续想下去了。

    “在想什么?汤滚啦!”师父说,夹起汤里的螺肉。

    我将手掌拿开,盛了碗山菜,说:“师父,那场决战最后究竟怎么了?”

    阿义的脸给碗里的热气蒸糊了,说:“还有啊,师父你怎么活过三百年的?难道有乌龟长生诀?教一下、教一下。”

    师父手中的碗停了下来,踌躇着什么。

    时光,又悄悄回到那个黑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穴里。

    我的手掌被蓝金的无形气剑刺穿,却硬是在他脑门上印下一掌,可惜气劲已衰,只打得蓝金踉跄一退。我见机不可失,拿着剑往前一轮狂刺,却只是刺进无声无息的空气里。

    回想起来,当时我太仓皇了,居然一得手后便急着抢攻,却让阴狠的蓝金趁机隐匿在剑风里,像鬼一样消失了。

    我再度闭住气息,将左手掌贴着大腿,让血慢慢沿着大腿流下,以免滴血声引来蓝金的剑。

    在黑暗中对抗黑暗,我的心境却再无害怕,只是专注地寻找身负重伤的恶魔。

    蓝金在我刚猛无俦的掌力下受了内伤,左肩跟喉头各中我一剑,天灵盖又挨了我一掌,即使在这样的优势下,我也必须冷静沉着,才能为苍生除害。

    但蓝金似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一点声息都没有。

    “难道蓝金死了?”我不禁自问,手中的剑却不同意。

    突然,我的喉头一凉,接着喉间大痛,我的剑迅速向前一递,却刺了个空,一阵金属击地声中,我便往后飞出。

    原来,蓝金在黑暗中屏气凝神,以极慢的速度摸黑运剑,不动声色地找寻我的位置,等到他的剑碰到我的喉头时,便重下杀手刺喉,我击剑向前时,蓝金却弃剑移位,往我胸口烙下重重的一掌。

    我撞上地面时,手中的剑已震脱,我还没爬起,肩上又挨了一掌,原来那蓝金听到我坠地位置,来不及拾剑便冲过来给我一掌,贼梆子,很好,我就怕他躲起来,他这样赶来送我的命,我便顾不得见招拆招,揉身而起,跟他一掌一掌硬干!

    我的喉头不断出血,胸口又受了极重的内伤,但我掌上的真力却是不断加重,一掌一掌都夹带着猛烈的破空声,那些声音似乎是武林上千上万条人命所发出的凄厉呐喊。

    而蓝金内力虽不及我,却也仗着黑暗,勉强逃开我大部分的掌劲,偶尔还以气剑割画着我的身体,就这样,两人靠着一股狠劲在黑暗的地穴中展开武林中最凶险、最激烈的最后决战。

    蓝金虽是武林前所未有的奇才,招式身法又冠于天下,但我说过,仁者终究无敌,我不顾性命地使出掌剑双绝,凌空掌力绝不输给蓝金的气剑,满脑子想求仁得仁、诛杀恶魔,终于,我抓住蓝金的身法,硬碰硬与他掌掌相连,拚起内力来了。

    你们该知道,纯粹的内力对决是最凶险的,因为避无可避、躲无处躲,就算是胜了,我也将大耗真元,再加上身上的伤势,说不定只是比蓝金晚死几刻罢了。

    我跟蓝金就这样鼓荡真气相抗,我的内力凶猛似怒潮,而蓝金的内力如山崩落石,滚滚奔来。

    怒潮与崩石,几乎炸裂了彼此的气海。

    但,时间一刻刻过去,我的内力渐渐不支,神智也逐渐模糊,而蓝金的内力也大为衰竭,但微弱的攻势却依旧向我袭来,好像没有止尽似的,我咬着牙,不断在体内百穴搜寻一丝一毫的真气,将之汇聚起来对抗死亡边缘的蓝金。

    我不晓得为什么内力应当比我弱的蓝金,能跟我力拚到这种地步?他真是可怕的敌手,体内残留的真气竟也源源不断,而我却逐渐耗干每一滴能量。

    就当我几乎没有一丝真气时,我发觉从蓝金双手传来的攻势,也气若游丝了。此时,我的耳边飘来了羞涩柔软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熟悉、那么动人,我知道,是花猫儿来接我了。

    于是,我笑了。

    这一笑,就这样过了三百年。

    “啊?”我疑道。

    “我跟蓝金就这样,掌贴着掌,倒在诡异的地穴里,直到三百年后,才抖落身上干燥的黄土,神智不清地走出沉闷的地穴。”师父的声音,也陷入了难以相信自己说辞的颤抖。

    “就这样走了出来?好像睡醒一样?”阿义听得出神,碗里的汤早凉了。

    师父皱着眉头,说:“三百年的沉睡虽可说极为漫长,但醒了就醒了,也不过是大梦一场。”

    我极为迷惑,正要说话时,师父又说:“若要算起来,我醒来的那年正是公元一九七四年,这惊人的事实我当然是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经历了不少事情才知道的,至于我是怎么醒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到底,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当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说:“嗯,最重要的是,师父为何在地穴里躺了三百年还没死?”

    师父摇摇头,说:“这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醒来时,蓝金已经不见了。”

    片刻,我的心悬着,呼吸停滞。

    师父深深地说:“蓝金不见了,只留下两个字。”

    我跟阿义屏息听着。

    “等我。”

    师父的眼睛就像看到黄沙里的两个大字,瞪得老大。

    我跟蓝金的内力在三百年间,一直没有真正耗竭过,这跟凌霄派的武功原理很有关连。我跟蓝金在对峙的过程中,彼此都将对方的潜力带了出来,两股真气在我们的体内,从激烈的对抗,变成来回循环的过程,那些精纯的内力从未真正离开过我们两人之外,让我们即使昏睡,身体却像泡在由内力包覆的蛹一样,令我们苟延残喘。

    此外,地底中污浊的毒气使我们闭气闷打,直到生理机能几乎停顿,我们都在千年未见过一丝阳光的毒气中互斗,于是地穴里充满了各种命运恶作剧的条件,毒气使我们像活僵尸一样,假死了三百年。

    直到有一天,一群乡村农夫在地穴的头上凿井取水,井洞使穴内的毒气慢慢散去,就像封印的古老魔咒被解除,我渐渐醒了。

    醒了,身体当然好些迟钝,神智困顿不已,洞穴里只有一丝丝微光从远处透下,却已令我睁不开眼,当时我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昏睡了多久,两个时辰?半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蓝金不见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力爬了起来,看了地上蓝金的留言后,我只是怀疑我为何没被先醒来的蓝金所杀,我一边摔倒,一边想着这问题,后来,我看到了游坦之苍白无血色、无腐烂的尸体,又在附近看到冰凉的长铁链,以及更加冰凉的李寻欢。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看到了远处森然林立、成千上万的石像,这才令我大吃一惊。

    你道是啥?

    原来,我跟蓝金搏杀的死亡地带,竟然是历史千古之谜的秦皇陵!

    当时,我当然不知道那些慑人的武士石像是秦皇地宫的陪葬品,不过我也没时间为之感到兴趣,我只是站着活动筋骨,努力调适三百年未曾移动过的身躯,捡起地上失去光彩的宝剑后,便吃力地爬出地穴。

    好不容易出了地穴,我看见一群穿着怪异的人们吓得往后跑,嘴里像是叫着:“又一个怪物!”

    当时我更确定,蓝金的的确确先我一步离开。

    他果然是个难缠的恶魔。

    后来,我漫无目的地走出景象怪异的西安胡乱逛着。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我的奇装异服,一说话,就被人当疯子,还挨了好几顿莫名其妙的打,当时我身上的武功未复,挨打都是真正的挨打,每一次我倒在地上,我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毕竟一睡跨越三百年这种事,在哪里都会被当作疯子,毫无疑问。

    唯一支持我信念的,只有三件事。

    一,是师门交托的使命,正义需要高强功夫,堂堂浩气必须传承下去。

    二,是在我内心久久不能平息、那股对蓝金的仇恨,这股仇恨并未随着三百年逝去的时光消失。

    三,当然是在我耳边,陪伴了我三百年沉睡的歌声,花猫儿的歌声并非要将我带往另一个世界,而是鼓励着我,要我当一个她心中永远的英雄。

    “然后呢?”阿义问。

    “然后,我那口师父相赠的宝剑被一群自称公安的恶霸抢走,还打昏了我。”师父落寞地说:“我找了个清静的鬼地方,重新练习凌霄内功,过了大半年,身上的武功全然恢复后,我才出山寻找命中的徒弟,想将一身的功夫倾囊相授,也在寻徒的过程中,逐渐对三百年后的世界有所了解。”

    师父放下碗筷,继续说:“但,在中国行走五年后,我居然无法发现能够感应杀气的奇才,所以我抢了一个你们称作人蛇集团的流氓团,一个人驾着人蛇集团的小船,来到台湾,莫名其妙安顿下来后,偶尔会划船到扶桑或什么菲律宾的地方寻徒,船要是翻了,我便在海底赶路,唉,这些年就在奔波中度过了。”

    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害怕,说:“那蓝金呢?他要你等他做什么?他找得到你吗?”

    师父点点头,说:“我之所以不找蓝金寻仇,除了我亟欲寻找正义的种子外,他留下的那两个字也是很大的原因。蓝金若是不杀人,我是永远也找不到他的,承着老师祖的交代,如果蓝金不再为恶杀人,我似乎也没有找他复仇雪恨的必要。若是他单纯想杀我,当初他醒来时,就可以拿起地上的宝剑,轻轻松松就可以送了我的命,所以,他留下那两个字,便是极有把握找到我,将复原后的我杀掉。既然他会找到我,那很好,我便专心寻找徒弟,培养世界上最后一批会高深武功的大侠。”

    我听着师父诉说三百年前的过往,终于信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事。

    师父身上的武功是万分真实、厉害得恐怖,这在二十世纪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但若放到远在三百年前的中国明朝,那一个大侠来大侠去、剑花乱舞的世界里,这样惊奇高强的武功才有点真实感!

    有这样一身无与伦比的武功,加上洞穴里奇异的环境条件,当然有可能在秦皇陵里熬过三百年!

    但,有一点还是满怪异的。

    “师父,还有一点怪怪的。”我突然说:“你掉在地穴里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三、四岁,那你在一九七四年醒来时虽然是三百二十四岁,但实际上应该还是只有二十四岁,今年一九八七年,师父应该只有三十七岁吧!怎么会看起来这么老?”

    师父遗憾地说:“这或许是时间的恶作剧吧,时间让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三百年,又在三百年后剥夺我的青春,使我一年一年加速老化,我感到时间催人的压力,所以才会用这么激烈、不讨人喜欢的手段让你拜我为师。”

    阿义捧着凉掉的火锅,运起内力煮锅,说:“这就叫副作用啦。”

    我想起了同样遭受穿越时空副作用的蓝金,心想:也难怪师父不主动找蓝金,因为太浪费宝贵的时间了,蓝金虽然小师父两岁,但加速老化的副作用也一定使得蓝金变成白发老人,说不定来不及交手就会死了。

    师父一定认为报仇事小,功夫与正义的传承事大,所以焦急地寻找到我之后,便拿毒蛇乱咬我跟阿义、逼我跟阿义在海底走路,种种危险的练功方式,都是要赶在老死前使我跟阿义成材。

    至于魔王蓝金,等他寻来台湾,我们师徒三人联手毙了他就是。

    这一晚的火锅,在三百年的谜团解开中,滚了又凉,凉了又滚。

    而我跟阿义的习武热血,就此真正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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