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他们这么想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些中国百姓恨之入骨的劣行与罪行?男性同胞往往羡慕韦小宝的“艳福”其实他们忽略了,他们羡慕的这家伙正好是个强奸犯;而在那几个女子的身上,恰恰包含着金庸对中国女性某些侧面的最深刻的批判与讽刺。我不知道羡慕他的艳福的诸君,是想自己成为一个“韦式强奸犯”还是希望自己的妻子是那样的几个女子?窃为诸君不取之。
人们往往还抓住了韦小宝的“义”“鹿鼎记消解了许多正面观念,但唯独对‘义’字始终未予嘲讽,几乎是鹿鼎记唯一确立的正面价值观念”诸如这样的认识很普遍。其实不然。韦小宝对于“义”的理解,其实还是充满着实用主义的:在“义”之前,他所要考虑的是,这“义”究竟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退一万步讲——中国人讲究“不以一眚掩大德”——纵然韦小宝真的很“义”是否就能以此一“德”而掩其大“眚”呢?他的罪行,早足以一审判处死刑的了。中国人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么一个市井无赖要登上一等鹿鼎公的宝座,又该留下多少枯骨与冤魂?
这么说,很容易造成这样的印象——我在以现代社会的思想约束封建时代的鹿鼎公。其实并不。韦小宝好也罢坏也罢,与我们所有的人都没有太大的联系。诚如我们前面所说,有联系的只是现代社会中对于韦小宝的喜爱与推崇所包含的那个危险信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韦式危机”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着我很欣赏的一个传统美德,就是嫉恶如仇。“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不能不说是恶毒,但圣贤如孔夫子看了还要欣欣然评价说“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的,恰好就可以说明为问题。然而被压迫被奴役了几千年的中国人在这嫉恶的同时,潜意识里却还有着另外的一个可怕的思想就是为恶,想尽一切办法要成为另外的一个恶。嫉恶如仇说得真好。嫉者,嫉妒也。我们巴不得为恶,只要一有机会,就会不惜一切代价为恶。武二郎是公认的一等一的英雄,可他见了杀人越货专做人肉生意的恶棍菜园子张青夫妇,非但没有如仇,反倒立马相间恨晚称兄道弟起来,真是尽显英雄本色。在骨子里,武松其实正是为为恶者,只管自己有酒喝,被麻翻在地做了馒头的冤魂他看不见。
这就是韦式危机。孔庆东说“正像红楼梦一样,鹿鼎记也为中国封建社会画上了一个句号,为中国封建社会唱起了挽歌,预示着中国传统社会已经走投无路了,因此说,鹿鼎记画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回光返照。”这说法虽说不无夸大,但倘若按照金庸自己的说法“在一个很不民主、不讲法律的、专制的时代中间,韦小宝这样的人就会飞黄腾达,好人会受到欺侮和迫害。所以写韦小宝这个人,也是整个否定那个封建、腐败的社会”得着这样的结论也并不为过。那么,当对韦小宝的喜爱与推崇成为社会思想意识的主流,当韦式危机成为确实的存在,它反映了我们社会的一种什么状态,我以为就真的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了。
后记
这篇粗糙拙劣的文字,是与几个友人辩论的结果。拖拖拉拉写了许久,所以显得颇有些杂乱。至于辩论的原因,一是他们不认为韦小宝有被推崇了,其实他们的语气告诉我,他们正羡慕着我们的这为爵爷;其二,就是上面那个我以为不言而喻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却是不可理喻。
伟大的托马斯杰斐逊(thomasjefferson)从不相信人们之间的辩论,他说“没有人会因辩论而改变他的看法。人们通过自己的阅读、理解和消化,可能会改变观点,但辩论是浪费时间;因为人们根本无法说服持不同见解的人。”真是智者。关于这个问题,我以为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也不想再说下去了。我所希望的,一如他们所认为的:我们法制、我们民主、我们没有人是韦小宝,同样的,我们也没有人渴望成为韦小宝。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