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时候,我回到了东城,在这之前,我还在南方的小镇里的酒吧作吉他手。
九月时的南方很热,闷热的天气总是让人异常的烦躁,特别是月经期的女子,酒吧每天要到凌晨的2点左右才会关门,所以在午后6点到凌晨2点的这段时间,我基本都是呆在酒吧里,而过后的这段时间到清晨,我都会显得异常浮躁不安,不安的心情总是让人睡不着觉,直到撑到天大亮后,我才会渐渐的睡去。
现在还是凌晨,所以我通常在这个时候从床上爬起,走向房间靠近窗户的位置,那里有张桌子,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开文档,上面有我昨夜写进去的我的小说,我最近在写一篇关于一个得了幽闭症的小女孩,女孩儿和母亲住在一个种着许多蔷薇的小镇上,她最近总是呆在一个关了门空气流通不怎么顺畅的小房间里,除了一日三餐,打开房门与寡居的母亲一起吃饭之外,她谁都不见,她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朋友,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事物也显的异常的冷漠,所以,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她都是保持着沉默。
我打开文档继续写着:女孩儿的房间里总是不见阳光,大多部分她都是捧着一本书,蹲坐在床上,慢慢的阅读着,看那些心理有严重偏击问题的作家写的诗集,或是那些孤僻而怪异的艺术家的自传,女孩身上有与他们相同的气质,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事物总是显得异常冷漠,而对一些微不足道或不值得一提的小玩意却显得格外的专心,表现出十足的乐趣。而她的母亲也曾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却每次都是失望而回,医生说她的思想太过于偏击,也因此她的母亲最终放弃了这种治癒的念头。
我手指飞快的敲击着健盘,这些文字让我感到兴奋,它就像是我那把吉他上的弦,使我不由自主的恋着它,只是只是在我写到某个片段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已钻进了一个死角,在也走不出来,在就近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显得很疲倦、头脑混乱,而到了白天,闷热的天气使我觉得这个城市,变得不像以往的那般干净,清澈,这让我感到焦虑与不安,面这种情绪就像块沉重的石头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于是,在某天的清晨,我决定离开,离开我呆了许久的南方小镇,回到从小生长的城市。
我简单的收拾了下行李就出发了,行李其实很简单,只有一个吉他。几件衣服,还有那台里面存着我写了一半的小说的手提电脑,临走时酒吧的老板老罗还送了我一台索尼的数码相机,说是到了北方可以拍些东西或是照片之类的。还说到时候一定要多拍几天送给他留作记念,老罗是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总是穿着件黑色夹克,一条米色的条纹裤,头顶微秃,脸上常常带着和蔼的微笑,在酒吧的那段时间,他对我非常的照顾,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所企图之类的,可我相信,他是个格外和善的老朋友。
在车上是不可以抽烟的,所以我跑进了厕所,斜靠着窗口站着,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黑夜里,我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在深夜酒吧里生活的人,总是要靠点什么来掩饰自已,有的用酒精把自己灌的烂醉,有的吃一些可以让神经兴奋起来的东西,而我,总是把自己埋进烟雾里,烟真是个好东西,它会让人把烦恼像吐烟圈一样,通通的吹散,消失不见,所以,我恋上了烟的感觉,恋上了它的味道。
出了西站,远远的看到妈妈站在那里,太久的别离,她依然是那么的瘦小,没有一丝长胖的痕迹,妈妈接过我手里的行李,放在地上,然后紧紧的抱着我,很久
回到家之后,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也没有出去看那些分开已久的朋友,或是旧时的同学,他们甚至还不知道,那个离家已久的女孩儿已经悄然的回来,现在我在想那小说的结尾,只有吃饭的时候,妈妈才会敲开门叫我,除此之外,我就会躺在床上,进行长时间的补眠。
在小房间里呆的太久总是让人格外的憋闷,这几天我已经睡得太久,久到我已记不清那个得了幽闭症的女孩儿的模样,它总是让我感到忧伤与心疼,这种疼痛一直纠结着我,是我把那女孩儿推向了一个悲伤的死角,直到发现在没有其它回转的佘地。
女孩儿依就不出门,不过她的母亲却看到这几天女孩儿显得异常的兴奋,她偶尔也会从房间里走出来或是哼着歌,帮她做饭、打扫房间什么的,只是她依就不多话,不过,这让她的母亲多少感到有点欣慰,至少她不会像从前那样对任何事都无动于衷了不是吗?
其实,女孩儿最近在读一本想当厚的书—美丽的天堂,看到让她兴奋的句子,她还会出声读出来:当你闭上眼睛就这么轻轻一跃,你就会飞起来了,你会感到身体是如些的轻飘,耳边有呼呼的风啸声,似到了天堂,你的两旁有着奇花异草,那些花朵是那么的美丽,繁盛,就像走进了五彩的云朵,你的前方是一幅阶梯,一幅通往天国的阶梯,你可以踩着它走向天国,走进美丽的天堂,那里是如些的宽阔、自由,你可以像个仙子般的在云朵里穿梭,也可以在满山遍野的花丛里飞翔,在那里,你会感觉自己就是只长着双翅膀的彩蝶,这是多么美妙啊!书上的这些句子让女孩儿感到兴奋。
而女孩儿终是在一天的清晨,从顶楼的窗户上跳了下去,那天的阳光甚是强盛,女孩儿走出房门,去了顶楼,那天女孩儿把自己打扮的特别漂亮,她还特地从箱子里拿出了那件沉封已久的白色长裙,给自己穿上,那应该是她已过世的爸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时候的?她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是几年前的事了,裙子套在身上刚合适,她对了镜子转了一圈才满意的走出去。
那时已是五月的季节,墙上的蔷薇花正是开的繁盛,女孩从藤上摘了朵蔷薇放在鼻子间嗅了嗅,整个鼻子间都充满了蔷薇花香的味道,女孩儿轻轻的抬起了她的左脚,弓起身把脚放在窗台上,然后慢慢的站起来,张开双臂,五月的微风就似猫舔了般的朝女孩儿扫了过来,女孩儿慢慢的把眼睛闭了起来,她似乎闻到了满山遍野的花香带着阳光的气息朝她涌了过来。
最后,女孩儿就那么轻轻一跃,就飞出了窗外,那一瞬的飞翔,让她感到一种极至的high,那是自由的,美丽的,没有任何束缚。
小镇的人们看到女孩儿躺在地上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那天落了一地的蔷薇花,那花朵一个个从藤上松开,像女孩儿一样飞舞,最后落入地面发出重重的声音,似是生命坠了地,可那画面却是那般的美丽。
我咕噜咕噜的喝着水,现在已经接近十月末的天气,它已不是那么的闷热,让人浮燥,我才发现自己在小屋里呆了过了将近一个月的生活,我离开电脑旁,起身换了件衣服,那是前天妈妈刚买回来给我的,我穿上它在镜子前照了照,猛然发现,整日的写作已让我变成了蓬头乱发的姑娘,我必须想办法整理一下我的头发跟脸,至少,应该遮住那随时都有可能扩张的黑眼圈,我从房间里走出去洗了把脸,又重新做回镜子前,给自己化了个淡妆,我决定出门,去找我的那些朋友们。
在小屋里呆的太久,我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变得和小说里的女孩儿一样变得自闭,失却了言语,外面的阳光是那么的美好,空气里充满着植物草香的味道,我没带任何东西,就出去了,妈妈嘱咐我说别玩的太久,走出家门,就直直的往前走,突然想到了那个莲花池,以前经常和果果一起去那里玩,夏天的时候,莲花就会开花了,一片片的荷叶,托着一朵朵粉白的莲花,皱是好看,我们还曾经在里面游泳,果果是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儿,她总是躲在荷叶下面,让我们找也找不到,而这时的莲花池不知道何时变成了一栋小别墅,也不知道是属于哪家的,我站在那栋别墅前很久,一直仰视着它,正准备要离开的时候却意外的看到了果果,她还是那么的娇小,果果背着一个黑色大背包,站在那看着我,突然就直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我,抱的紧紧的,久别重逢的喜悦让我和果果异常的兴奋,我们不停的交谈着,聊的很带劲儿,果果提到了许文,那个当年在三中以球王巨称的人物,180的身材,出神入话的球技,在当时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女生,我的心思也跟着一起飞到了那年,还记得那来,我也曾像别的女生一样,发了疯的恋着他,只是,他一直不知道,当年,有一个女生经常坐在校操场的霉绿铁网上,双眼充满爱恋的看着他。
我说:“果果,许文他还打球吗?”
“那是当然,他最近还近了省级球队呢!他现在还是有很多小女生喜欢哦!”
说这话时,果果转头看了看我,我移开了她的目光转向了别处,我说:“果果,带我出去玩吧,我在家呆的太久了,很闷。”“好啊,那让我想想有没有好玩的地方。”她偏着头想了一会儿说:“我最近发现了一个特来劲儿的地方,就是在我们以前高中时期学习的那所学校的对面,开了家酒吧—天池,很带劲儿。”“这么久没在一起了,干脆我们去玩个通宵怎么样。”两个人一合计,最终把目标定在了天池。
天池里人很多,也很热闹,这里的风格跟南方小镇的格调完全不一样,果果一直带我往里走,直到最深的角落里,我们坐下的时候,对面已经做了两个人,角落有点暗让人看不清谁是谁,直到对面那人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我才看到他是许文,再见到他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那种热情,我不知道他也会在这里,他伸出手向我问好,我礼貌性的把手伸了过去,果果在一旁嘿嘿的笑着,说没想到吧,我说:“是。”我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聊着天,果果还时不时的向我灌酒,后来我才知道,许文现在成了果果的男朋友,他们问我最近在外面混的怎么样,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话,也许是酒喝得太多的缘故,我借口说要去厕所,才暂停了他们的逼供,我站起身向洗手间的方向走去,从洗手间走出来之后,我并没有马上回到坐位,而是在酒吧里闲晃,我总觉得在这里的某一处,有一种东西在吸引着我,牵动我的神经,可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酒喝的太多总是让喉咙感到不舒服,我走向吧台,准备寻瓶饮料来喝,可却在我伸手从服务员手里接过饮料的时候,眼角却注意到了一个男孩儿,那男孩儿坐在暗处的高脚椅上,一个人喝着啤酒,男孩儿很精瘦,脸也很净白,头发是打了发胶竖起来的染成了紫色,可并不是那男孩儿的造...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