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篇红颜知己在网络上发表之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为此,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以答谢各位朋友。
有的人认为,有个心仪的知己,是人生的福气,他们衷心地为我祝福,并希望我能把握好分寸,与知己的友谊长存。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能有一个知心的异性朋友,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我与她过去是邻居,后来是同事,在共事期间,因为性情相投而发展为朋友,这看起来是人之常情,但也是我们的缘分。普天之下,那么多人,为什么我没遇上别人,而偏偏遇上了她?这就是缘,是上天所赐的缘分。在茫茫人海中,我认识了那么多人,与那么多人相处却没有真正地爱上一个,而与她相处之后,我的灵魂立即被她吸引,爱她爱得刻骨铭心。同我相处的女子那么多,没有人真正地把我放在心上,而她却把我烙在了心里。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缘,是上天恩赐于我俩的缘分。现在我俩虽然不在一起工作了,但我们的心还是连在一起的,时时牵挂,时时关心。有她作朋友,作知己,我于心于愿足矣!
也有些朋友认为,象我们的这种关系和友谊很难长久保持,因为她比我小了近20岁,我们根本就是两代人,不可能有真正的感情。只是因为我们曾经在一起共事,所以产生了一些友谊;现在不在一起工作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就会自然地淡化的。可是,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有了真的感情,是不会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常言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真正的友谊和爱情是时间和地域无法隔得开的。我对她的爱是认真的,没渗半点假;她是不是爱我,我虽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我相信她对我的情感是认真的,是出自内心的。我们虽然在年龄上有一定的差距,但在情感上并没有太多的差距。我觉得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工作还是娱乐,都很开心,心情非常轻松,自己好象年轻了20岁,所以,不仅没觉得比她大很多,而且感觉到我们好象是同龄人。
还有一些朋友为我们担心,他们认为:象我们这种关系,如果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很可能会变为情人,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变为仇人。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因为男女之间交朋友,真正纯洁的并不多。有的男人是爱上女人的美色,所以千方百计地讨好她,以交朋友为名猎色,直到发展为情人,或包养作二奶;有的女人则是爱上男人权势和金钱,不择手段地去勾引他,最后发展为情人或心甘情愿当二奶;当然,也有一些男女纯粹是受对方魅力的吸引发展为情人的,种种情况,不一而足。所以,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男女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友谊和朋友,要么是夫妻,要么是情人,没有第三种可能。其实,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自从与她相处共事,再到相互友爱与爱恋之后,我改变了从前的观点,认为男女之间是有真正的友谊和纯粹的爱情的。两个人相爱,并不一定要肌肤相亲,也没必要天天在一起,古人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然,我并不是没有想过要与她进一步发展友谊,甚至在梦里都想到与她肌肤相亲。但是,客观现实不容许我们这样做。人海茫茫,你所爱的那个人究竟在哪里?有时一辈子都找不着。所以与自己结婚成家的那个人很难说是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尤其是难以找到那个令自己刻骨铭心地爱的人。然而,结婚成家之后,甚至老大不小之后,那个自己真正爱的人,爱得刻骨铭心的人,却又突然间闯进了自己的视线,闯进了自己的生活“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后才发现自己真正所爱的人,而且她(他)也已成家立业,要再折散两个家庭,重新组合新家庭是不道德的,也是不现实的。在现有的家庭里,夫妻之间不一定有爱情,但家庭里有亲情,有夫妻之爱,有父子之爱,有长幼之爱。千百年来,就是靠亲情,靠夫妻之爱,父子之爱,长幼之爱维系着家庭,维系着社会的稳定,维系着国家的繁荣昌盛。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亲情比爱情更重要。然而,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人们的思想高度自由,人们的爱恋也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在爱家庭,重亲情的同时,有个自己真正爱恋与倾慕的异性朋友,这是人之常情,是人性的本质所在,是无可非议的。这就是我爱她,并与她交朋友的出发点。
我虽然时时都在爱着她,想与她肌肤相亲,但是,想到我们的两个家庭,想到那样做的不良后果,我就打消了那种意念。因此,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有那种男女相亲的欲念,只要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的笑脸,听着她的轻言细语,就心满意足了。当然,如果她的老公对她不好,甚至欺侮她,她的丈夫和她现在的家成了她生活的桎梏,使她对他和现在的家庭失去了信心,想要摆脱那种困境,那我坚决地支持她,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的。我不愿她受到任何伤害,哪怕是一点点。我将用我对她的爱,帮助她渡过任何难关。
只有她快乐,我才能快乐;只有她开心,我才会开心。衷心愿望她快乐开心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