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散文,虽然远比不上对女人的钟情。
90年代之前读大学的人,应该最清楚,在心里默默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甚至爱得辗转返侧的两个男女,最后竟然连手都没有拉过。如此种种,应该是那时独有的现象。
这就象散文,最初写这样的文体,总不知不觉堆砌些华丽的辞藻,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与朱自清的散文或者教科书上的范文媲美。
其实,随阅历以及年龄增长,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情。见到心仪的女孩子而不会表达,淤积了太多的心理激情与能量,经过长时间的沉淀,恰似陈酒佳酿的味道,只要酿酒的原料足够绿色环保,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非但没有随着时间久远而淡化,反而越来越醇厚。
教科书上的散文,虽然很规范,但是那适合初学写散文的人。真正自己亲自写散文,反而无法动笔,恐怕是邯郸学步之人或者照着食谱下橱的,都一无所成的原因吧!
既然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就要始终如一地保持那种热度,尽管时间地点完全变化了。仍然保持那么一种纯真与质朴,把文字的伪装一一卸掉,只是把那种清水出芙蓉的感觉,最大限度地最本色地留驻。
甚至当事人在场仍然找得回当时初恋般的清纯,尽管此时的你已经洗尽铅华,尽管你完全失却了那种青春固有的青涩。
但是,重要的是,我们留驻了那种初恋般的感觉,保持着那种纯粹的真挚与生命原色。
那时,文章就从我们心底自然而然地汩汩流淌出来。那时的文字总蕴涵着太多的不可思忆的力量。不仅能够感染我们自己,而且会把快乐的情绪传递到文字可以抵达的天涯海角。
我喜欢所有带给我青春和靓丽感觉的女人,我也喜欢上述女人般的散文,唯因在期待与之有触电般神奇中,我才能在这苦恼与忧烦丛生的世界,有了点忍耐与守侯的理由。
为此,我注定在孤独与守望里,得到救赎。
2007-4-28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