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丛林的风吹进屋子,带着冬末的尾巴。已坐在梳妆台前老半天的于欢站起身来关上了窗,又坐回去继续发呆。
要不是她事先调整的闹钟准时在七点叫醒了她,唤回她已四处云游的魂,她也许还瞪大眼睛作着白日梦呢。
于欢无奈地伸了个大懒腰,才找出断成一小截的眉笔,准备在她那张晶莹剔透的脸蛋上加上几笔。眼睛已经够水汪汪了,鼻子也够挺,嘴巴虽然称不上樱桃小口,但搭上她的五官还满顺眼的,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眼上那两道看似没有又从中一断的疏眉了。
面相学上说,眉毛代表一个人的事业。眉毛太短表示做事有头无尾难以成功,眉毛太长又会有害夫妻宫。这对颇信命理的于欢而言,如何在脸上勾勒出两道不长不短,恰到好处的眉,可得费上一番工夫了。
七点半,于欢终于照着书完成了一道将眉笔由鼻尖量到眉尾刚好四十五度角的眉。她对着镜子又量又看,满意地再画第二道眉。
说来于欢还真怪她母亲于竹梅,她才大学毕业,也才失业“大半年”就急着帮她找工作。如果帮得上忙还不打紧,偏偏高估了于欢的能力,竟要她去台湾数一数二的电脑公司面试,而且还自作主张地帮她约了面试时间,让她连拒绝的权利也没有,她只好细心化个开运妆,即使不被录用,也留给公司一个好印象。
八点整,大功告成,两道浓淡适中的弧形眉,让原本就很“水”的于欢,也自恋地看了自己好几眼。
在镜前蘑菇了那么久,再不快点可真要来不及了。她赶紧换上了她母亲特地为她准备的浅灰色套装。短短的裙子露出她那双匀称又修长的腿,她对着镜子拉拉裙子,真不知妈妈是怎么想的,竟然说她的这双腿是上天的杰作,不露出来给人瞧瞧就太暴殄天物了。
还好,穿上外套后,整体感觉还满“专业”的,不然她还真要怀疑她母亲要她去应征的工作性质了。
“天啊,这是什么鞋?”于欢打开鞋盒,看见一双黑色两寸高的尖头高跟鞋。
于欢一向不喜欢拘束的穿着。什么小洋装、窄裙、长裙、淑女衬衫,还有绣上小花、小草的衣服都不会在她的衣柜出现。她的衣柜里就只有帅气的t恤、牛仔套装、休闲服,以及几件宽大的吊带裙。
至于鞋子,除了皮制的帆船鞋外,就是布鞋、球鞋,不然只有看得见脚丫的运动凉鞋了。
所以要她穿那种尖头的高跟鞋,别说走路,就要她站稳,恐怕都有问题。
于欢扁扁嘴、看看表,实在非走不可了,她只好很不情愿地穿上高跟鞋,很不自在地下了楼。
要戴安全帽前,于欢再看看后照镜中的自己,画过眉的鹅蛋脸,轮廓分明的五官,长得还算不赖;还有她那一头从未烫过,不怕戴了安全帽会变形的黑发,让她一扫出门前看到那双高跟鞋的不悦,反而轻松地哼起歌来。
她拿着母亲给她的住址纸条,骑上了粉红色机车,带着一颗愉快的心情,往“极太电脑软体公司”出发。
停了一个红灯,于欢才发现时间已所剩不多,绿灯一亮,她就加紧了油门,准备发挥她横冲直撞的天赋异能。
以她目前时速八十的速度而言,她估计应该可以提早五分钟到达公司。
就在她得意地再让时连指针多了五时,突然,从巷口冲出了一只白色小狈,她虽然反应够快,也确定在五公尺前就看见了它,但她穿的窄裙太合身,双脚只能别扭地微张顶住地面,她的眼够明、手够快,但仍是煞不住那部加快油门的小车
小狈、电线杆、马路上的车子于欢来不及思考了,大叫:“小狈让路——”
可爱的小车在狗狗前转了一下,接着“砰”一声,于欢选择了电线杆撞上。
“哇!痛死了!”于欢痛得大叫,那只闯祸的小狈竟还大摇大摆地走开。
她想站起来,但右脚却痛得使不上力。身旁的路人像怕惹事似地,只敢远远地望着她,没有人愿意来帮她。
还好,社会上还有人有那么点同情心,终于有一个男人走向了她。男人一走近,就把压在她脚上的摩托车移开,关心地问:“小姐,有没有受伤?”
他想先扶起于欢,但于欢却站不起来。
还好于欢出事的地方是在转角,不影响上班的车潮,不然警察可能已闻声而到了。
“小姐,你要不要紧?”身高大约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蹲下长脚问。
于欢刚在一瞬间被吓跑的魂跑了回来,她恢复意识,被触霉头的怨气,让她忘了要感谢人家,还大着火气说:“站都站不起来,你说要不要紧呢?”
今天一定是冲到她了,早知道会如此出师不利,又会遇上“车关”早上也不用化什么开运妆,运开不成不打紧,还倒霉得这样出丑。
于欢在心里咒念,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很眼熟——
长得还不错嘛!眼睛像林瑞阳,鼻子挺得像罗志祥,嘴巴跟金城武一样,脸型方方的,唇色也满健康。念在长这么大还没跟她看得上眼的男人这么靠近,除了那次在大雨中电话亭的男人外,于欢的铁娘子泼辣度降低了许多。
男人也突然盯着于欢看,他们似乎有了共同的发现——
“你是——”
“你是——”
“电话亭中的那个人!”两个人像发现外星人一样大叫。
这下可好,两人就这么碰上了!
杰尼确定她就是她了!兴奋地用那双林瑞阳似地情人眼神凝望她。
于欢的心情也有点兴奋,她相信是缘分的牵引才让他们再一次见面。而且感觉是这么亲切,仿佛这次的相逢,会是长长久久的相处。
“先扶我起来行不行?你不觉得我们可以收门票了吗?”于欢看着身旁渐有路人驻足围观,小声地对杰尼使眼色,她已感受到杰尼的注视了。
还好杰尼的反应够快,也发现了有人围观,赶紧将两只长手搭在于欢的腋下,用力地拉起她。还好他有一身运动家的体格,臂膀因长期打网球,还满有劲的,一把就拉起体重不是很轻的于欢。
“喔!好痛。”于欢才跨出一步就感觉不对了,糟糕的是,她脚上的高跟鞋已断了鞋跟。
“我看是扭到脚踝了。”杰尼判断。“我看,先到我家休息一下,再看看要不要上医院。”
不等于欢回答,杰尼接着说:“我家就在前面,我抱你先回我家再说。”
“你要抱我?”于欢可吃了一惊,萍水相逢又只是第二次见面,虽然她也不是很保守的,但也还懂得男女授受不亲这个道理。
杰尼光看于欢那不信任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他只好加上注解,免得被怀疑是个想吃女人豆腐的**狂。
“你别想歪好不好,我要抱你可是有原因的——”杰尼带着笑意的脸,让于欢感到舒适和自在。
“第一,你的高跟鞋已断了,总不能用另一只也穿高跟鞋的脚跳着和我回去吧?第二,”杰尼吞了吞口水,挨近于欢。“你没发现你的裙子裂开了吗?虽然路不远,被人瞧见了总不好吧?”
于欢嘴巴一张,低头看自己的裙子,才看到裙子真的裂开了,而且连内里也破了,因为裙子太合身,隐约看得见穿黑色丝袜的大腿,再仔细注意,她脚上的丝袜已残破不堪。
这么一瞧,她的脸已红得像傍晚的夕阳。
“怎么样?还是要用背的?”杰尼看她那副丑样,忍不住逗她。
于欢那堪受此“屈辱”她选择用跳的。
“我摩托车的置物箱里有备用的布鞋,你站在前面遮住我的裙子,我用跳的过去,反正不远嘛。”于欢本来觉得很没面子,但看见杰尼的脸色像恶作剧不成的孩子,她反而得意了。
于是,就依干欢的意思,杰尼拿了布鞋给她穿上,她一手搭住杰尼的肩膀,杰尼用身体遮住她的破裙子,还将他的手往后揽住她的腰,就这么扶着、拉着、跳着,回到杰尼的家。
第一次靠男人这么近的于欢,从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也可以这么香,她偷偷地吸了几口香气,心情异样地起伏。不似古龙水的淡雅香气,就这么留在她心上。
揽着她的腰的手,是那样地结实有力,刻意想减轻她往前跳的力量的好意,是那样地令她感动。还有他因用力而渗着汗的衬衫,都让于欢有意无意地拖慢她往前的速度。
也许事业的运开不成,而开到桃花运吧!
于欢突然希望他的家能住得远些,虽然她的脚已痛得有点肿了,但她仍想持续这份浪漫的感觉。
进了杰尼的家,杰尼不顾她反对,就把她抱进客厅,放在沙发上。
“呼!你还真重,我已经把一个月的运动量都做了。”杰尼喘着大气,摊在灰色地毯上。
“有这么夸张吗?我的身材、体重可都非常标准的。”于欢微喘地回答,她的脸也因跳得太久而汗水淋漓,两颊红通通的,像冬天小女生受寒后的模样。
她尴尬地要杰尼转过身,让她脱去破了大洞的丝袜。
“当然,如果不是我太健壮,早就不行了。”杰尼指指她两片发红的脸颊,很小心地抬起于欢受伤的脚。
他的动作太快,让于欢来不及反应,只觉得心跳怎还不赶快恢复正常?现在她的心跳,已跳到一分钟一百八十下了。
于欢感觉到她的脚正被放在一只柔软的大手上,触感好柔好软,舒服得让她暂时忘记了痛,并使她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停在他的手上。
那该是一双学音乐或画画的手吧?厚实而修长,指甲修整得非常干净。若手掌小一些,还真像一双女人的手。顺着手掌看上去,浅绿色的条纹衬衫,套上一件质地很好的长背心,下巴干净得看不到一点胡渣。再往上看,嘴、鼻、眼、眉、额头、乌黑柔亮的发丝于欢看得出神,她初步判断,这个男人不是服装模特儿,就是未成名的歌星或演员
但看他的眉型与脸长短恰到好处,眉色浓淡适中,应该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气色红润,比她画开运妆的脸还开运;再看他那一身有品味的穿着,那双在她母亲的精品店里可摆在橱窗展示的鞋子;于欢又推翻了刚才直觉的判断,现在她断定他是大企业的继承人,含金汤匙出世,拥有三代也吃不完的遗产
“这里痛吗?”杰尼已在于欢的脚踝上揉揉按按,在仔细观察于欢脚的受伤程度的过程中,他仿佛是在看一件艺术品,因为他从没见过如此玲珑而白皙的小脚,尤其脚趾头上那小小圆圆又红润的指甲。
他喜欢看女人的脚,他竟守旧地希望现代女人的脚回到古代的三寸金莲。女人穿着三寸金莲的小鞋走路,体态一定是婀娜多姿,而若是眼前的她穿了,以她丰腴但却不胖的体型看来,应该也有古代仕女那种翩翩风姿
“很痛!”于欢这一皱眉轻喊,唤回了两个人各在对方身上的猜测和遐想。
“对不起,我按得太用力了。”杰尼带着歉意并轻轻地抚着她的痛处。
轻轻柔柔、麻麻痒痒的,于欢喜欢这种感觉。
“嘶”于欢又皱眉。
“我看是骨膜受伤了,这不能随便乱动,我得带你去给骨科看看。”杰尼很有经验地判断。
“不用啦,我可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你有没有什么扭伤贴布,我贴一贴就行了。”于欢一向不爱麻烦。
“不行,这是骨膜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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