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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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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寡言罕语的欧阳敏用半嘲半劝的长篇“忠告”扰乱了王志圣的思维。

    妖言惑众!王志圣悻悻然想。

    什么“三生石上”、“五百年前”的鬼话,欧阳敏要是真以为他和红霓间会有万分之一可能的话,那么她一定是神智不清。

    他跺到三楼的小房间里打开了计算机,聚精汇神地为这一天做下忠实记录。

    有人用文字写日记、有人用照片写日记,而他却是用计算机写日记。

    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在母亲的鼓励下用注音符号和简单国字开始写的童言日记,到现在已有了十七、八年的历史,会往去年改成计算机输入也是拜红霓所赐——天性好奇十莽撞的她东逛西逛居然翻出了他尘封多年的日记,看得津津有味、哈哈大笑:“民国67年?这是什么?‘我的母亲’?猴子!你也会写日记啊?”

    气得他脸色一阵青白,一把抢过了自己的旧日记本,翻脸下逐客令,过不了几天便在欧阳敏的“好心”建议下买了最新型的计算机全套外围配备,一头栽进了五花八门的计算机世界里。

    除了写日记不怕被人偷看外,计算机还可以帮他记录各项帐目、绘图制表等功能划,上bbs站旁听、打屁有趣极了,足不出户却可以接收各项新知。

    其实,他所写的日记绝大多数是每天的例行公事,并没有什么伤春悲秋的浪漫感受,可有可无:大概是积习难改吧!每天晚上一到十一点,他就身不由己地坐在书桌前,一边回忆这天的过程一边做下记录。

    “x月x日天气晴”“从来不晓得有这么多人急着将红霓那个男人婆和我‘送作堆’”

    他想起弟兄们悲愤的神情不禁哭笑不得,大伙儿一口咬定他是被红霓-弃了,真是有理说不清!

    “早上财叔还特地弄了一坛什么‘海龙十全大补酒’来送我,据说这玩意儿比世面上什么“x头牌”、“爱x精”强上百倍,坛里那尾男人胳臂粗的野生海龙可是千载难逢、万金难求的珍品。奇怪!我怎么看它都像一尾又短又肥的海鳗。

    财叔气得满脸通红大吼道:“你什么时候看见海鳗头上有长角的?!”

    长角?不过是两根肉须罢了大概是变种海鳗。不过看到财叔脸色不悦,我还是别说的好。七弯八拐弄到最后,我才搞清楚:原来他们是希望我借着药酒的神奇功效重建男性雄风好挽回红霓老天哪!真是佩服他们的想象力!哎!”就连他再三保证自己的“精、气、神”绝对十足,有他的情妇可以为证,依然没人肯相信他的话,一厢情愿以为他是在强颜欢笑。逐字敲打键盘的王志圣无奈苦笑。

    “见鬼了!如果不是被老爸强压着低头认输,我也不用受尽这种窝囊气!十年了耶!”

    王志圣惊异停手,握着鼠标陷入沉思,那么久了?!

    如果连小学同班开始算的话,就是十四年了。回忆像潮水般涌上心头

    温柔优雅的母亲是在外公工厂濒临倒闭时,以落难千金的姿态委身下嫁老爸,这当中不乏曲折情节,但是最后总算是喜剧收场,成为一对恩爱夫妻——也许是老爸心里有愧,对妻子可说是百依百顺,所有人都晓得:王家的一切事务只有嫂子说的才算数。

    由于不喜欢丈夫混迹江湖,王母从小就很注意王志圣的教育,坚持送他读北市有名的明星国小,希望他能上进。

    同班同学穿的、用的是名牌服饰,出入有司机接送;他也是——只要是母亲的要求,老爸花再多钱也不会吝惜。因此,年纪虽小,王志圣也学会了“善意的谎言”在一群非富即贵的同学们互夸家世时,模棱两可地用“办厂的老板”形容自己开赌场的老爸——反正也不过一字一音之差而已。

    和红霓、芊黛认识在升五年级分班后,乖巧、成绩优秀的芊黛被老师指派为班长,而好动、具领袖气质的红霓自然是副班长,两年同窗,他们班上成为校内的风云班级,不管是书法、演讲、运动一定独占鳌头。

    相对于红霓的耀眼风光,王志圣不过是一个安静温和、成绩中上的普通男孩,他甚至不敢妄想打入红霓和芊黛周围众星拱月的交友圈。

    然后骊歌响起,他在母亲的坚持下进入一所校规严苛的明星国中,红霓则追随着芊黛进入顶顶有名的贵族女子寄宿学院。

    人的机缘实在很奇妙,王志圣心不在焉地想。如果按照母亲的心愿去安排的话,他应该一路顺遂上大学、出国深造,完全脱离老爸威名显赫的江湖背景,只可惜天不从人愿,母亲因心脏病发猝死,令原本成绩不错的他突然失去唯一的鞭策,功课一落千丈,开始产生了偏差行为——抽烟、喝酒、翘课、打电玩家里所出入的父执辈成了“新榜样”老爸发觉不对劲时已经太迟了,打骂教育只是让他堕落得更快——“上梁不正下梁歪”更是堕落的好借口。

    然后,就是他和红霓的偶遇,在女子寄宿学院憋得太无聊的红霓常在半夜跳出樊笼游荡,不知怎么折服了校外的流兵散勇,组成了一支令人侧目的飚车队,又因缘际会地救了他一命。

    “红霓跟我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哪有可能产生交集?”他修长结实的手指继续打出字幕。

    “她出身显贵,十几岁时玩飚车、组帮派,不过是一时兴起玩玩罢了”

    而我呢?国中差点毕不了业,高中读了‘四’年,前前后后转了八、九间学校才勉强混出个高中学历,老头聚赌抽头,我也找了些朋友帮忙跑腿、‘看场子’,子承父业

    哈!真不晓得欧阳敏是哪根筋“秀逗”了,居然想撮合我跟红霓?她怎么不去试着将猫跟狗配对?说不定侥幸成功了还可以得个什么生物奖之类的

    物以类聚,姓龙的跟红霓既然臭味相投——不!懊说情投意合才对——我凭什么去-浑水?

    好不容易有机会脱离周红霓的使唤,我干嘛又往火坑里跳叫神经病!哎!算了!

    都是欧阳敏的一番胡言乱语,让我都快语无伦次了。总之,红霓真要嫁人是她家的事,我衷心祝福他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写完了日记,王志圣放松心情伸了个懒腰,准备提早上床睡觉——自从酒店上了新闻头条后生意便门可罗雀,趁这机会他干脆暂时歇业重新装潢,换个新店面再出发,明天还有得忙哩!

    不管姓龙的是何方神圣,只要能罩得住红霓,让我耳根清净,管他是加拿大还是南极洲华侨!王志圣都毫无异议赞成这对天赐良缘。

    只是心中那一种怪异的沉重感不知从何而来?大概是肇因于他对龙大少的厌恶与排斥吧?!他想。

    欧阳敏盯着屏幕,看得津津有味,她自得其乐地低笑出声。

    她所看的正是某人暗骂红霓的“秘密日记”

    太好笑了!她实在无法接受他的自欺欺人——怎么有人可以每天在日记上写的尽是特定一人的大小琐事,却又坚持自己对那个人没有感情?

    王志圣真的病得不轻。欧阳敏摇头,忍不住又发出一串轻笑。

    对啦!她看的正是王志圣刚出炉的日记。

    那可怜的家伙根本不晓得自己“引狼入室”——接受欧阳敏的建议,任由她摆布的结果就是将自己的一切秘密全暴露在她的掌控之中。

    了解他的内心世界愈多,她愈觉得王志圣跟红霓是一对佳偶。

    “太可惜了我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你耶!”面带微笑的欧阳敏喃喃自语“只不过比起红霓来,你的‘地位’还差一点点。”

    或许,她可以想个法子让他在红霓面前扬眉吐气,以弥补他这些年来所受的委屈,做为下半辈子都得帮红霓收拾善后的补偿。

    老是让红霓压倒性的大胜也很没趣。欧阳敏的“邪恶幽默”又开始蠢蠢欲动,于是她拨了电话给了芊黛,为日后发展添加一笔变量。

    龙云鹏开始对胶着的现况产生不耐。

    自从红霓的“禁足令”解除后,她便急着往贺连宸的新居跑,芊黛依然是红霓最关爱的人,加上清闲的欧阳敏现身,原本独占红霓所有时间的龙云鹏感觉倍受冷落。一对一的交往成了团体交际?简直是逊毙了。每次出游,龙云鹏便沦为司机、小厮,成了衬托红花的绿叶。刚开始几次,他还颇觉有趣,殷勤扮演为三位女士服务的绅士。

    只是红霓的心思全集中在芊黛身上,而对陌生人总是冷淡无言的欧阳敏,又极不合龙云鹏的“胃口”虽然他也试着“爱屋及乌”去照顾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老处女,但在碰了几次莫名其妙的软钉子后便索然无味地放弃了。

    先是红霓口中的“哥儿们”——那个立“志”学习“圣”贤的王某人,再来是这几个筑起一道隐形防护墙的闺中密友;龙云鹏厌烦这种任人左右的局面。

    尤其是在台北的夜生活圈,灯红酒绿繁华热闹的娱乐场所出入时,总有几个特殊人物毕恭毕敬地上前来和红霓打招呼,一边叫“大姐”一边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更令龙云鹏不是滋味。

    “老天!走到哪里都有这些碍眼的家伙!”他鄙夷傲慢地说:“难不成全台北市的夜店都是他的吗?”

    欧阳敏当然知道这个“他”指的是何许人。

    她淡然开口:“还不至于。顶多占三分之一而已。”

    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台北的声色场所是兵家必争之地,外地势力多少也会尊重在地帮派的面子,打个照会或多或少给予“青松帮”的弟兄们一点干股或合伙经营、或负责围势,彼此互蒙其利;说是三分之一并不夸大。

    不解内情的龙云鹏对她的答复嗤之以鼻。

    欧阳敏只是轻轻摇头,对一个想用糖果和鞭子驯服红霓的自大男人,她根本不需要提醒他什么,更不必对他怀有期待了。

    幸好妍妍不在国内,没有碰上这个自以为是的龙公子,否则,她又得多费心思来保护柔弱的妍妍。欧阳敏肯定:若是让龙云鹏发现美艳不可方物的妍妍其实是个内在单纯的小女人时,铁定会转移征服目标——在这一团糟的混沌情况下,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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