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如影相随,从她们认识的那天起,就一直持续着。那个时候,富二代还没有开始烧钱,凤姐也没有出来吓人,相亲还不是一档娱乐节目,新闻头条也不是用戏剧狗血来形容的。那个时候,各种幺蛾子还是和许许多多的平凡人一样,努力而认真地活着的。那时候的冬天,冷冽清朗,像是一个孤独俊俏的男子,魅惑迷人,却是带着生人勿近的冷漠姿态静静地矗立。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冬天,莫兰第一次见到了莫逸凡。
只是那时,她完全没有料到那个如此让人生厌的男子会成为她命中的劫数,也没有想到那个让她恨得咬牙切齿的名字会成为她此后岁月中夜夜惊醒时的呼唤。
莫兰深深地记得,那天的天空开阔而明朗,是那样干净纯粹的蓝色。仰起头直视的时候,都会感到有些眩晕的晃眼。
前一天晚上刚刚下过一场大雪,整个校园都被白雪所覆盖,白茫茫的一片。她记得那天她的心情很好,所以上课特别有效率,教授讲的那些繁琐复杂的融资出纳什么的,她居然都听懂了。为了庆祝她今天超常发挥的脑袋瓜,她决定下课后和萧晓到校外的小餐馆吃豪华大餐。
说是豪华大餐,其实也不过是随便点几个家常小菜而已。跟她随着父亲应酬时吃的那些山珍海味比起来,估计连当前菜的资格都没有。只不过外面的餐馆有**的小隔间,不像学校食堂,一下课便蜂拥了上百嗷嗷待哺的人群。学生的叫喊声,打饭师父豪迈的吼声,灶火熊熊燃烧的呼呼声,厨师炒菜时锅铲与铁锅碰撞发出的“铛铛”声,声声入耳,震耳欲聋。而且还要承担因为拥挤的人群把好不容易打到的饭菜撞翻的风险,用餐环境过于恶劣。跟这些一比,校外硬件设施不怎么样的小饭馆便成了学生们偶尔犒劳自己的小天堂。
不是有人说过嘛,幸福,都是相对而言的。当莫兰满足于校外小饭馆的“豪华大餐”时,自然还有一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们,则会开着他们的高级跑车,载着那些身材火辣,面容娇媚的女子耀武扬威地穿过学校操场,由心爱的座驾带着到星级酒店用餐。
而莫兰和萧晓就是处在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位置。她们虽然没有那种可以挥金如土的显赫身世,但是去校外的“小天堂”犒劳自己的资本还是有的。毕竟她们念得是商学院,大部分人的家底还是颇为丰厚的。
莫兰搀着萧晓的胳膊,小心翼翼地走在学校的主干道上。她瞪大眼睛,紧盯着地面,似乎非要从在这皑皑白雪中翻出一块金子似的。一脚一个脚印,踩得分外结实。自从莫兰那天摔跤之后,就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风风火火,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了。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她这只雪中摔过的麋鹿,自那之后就只能自我催眠把自己当成乌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