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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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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地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地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地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地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地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地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成四大块。单单依靠正常的躲闪和格挡根本没有可能躲过这一劫。

    方国安也是武艺精熟之辈,从小就勤练马术和刀法,在这危急关头,他也双脚同时同马镫里抽出,手在鞍上一按,身体敏捷地一个后跃,直接落到马屁股后面。

    敌人地这两刀也同时砍在马鞍上,陷进皮革和木料当中。

    巨大的撕扯力传来,空气中响起两声骨折的脆响。两个闯军骑士的手腕都同时折断了。

    方国安抽出腰刀,轻松地将这两个敌人砍下马来,骑上一匹无主战马,这才将一口浊气吐出。方才一连串动作花哨漂亮之极,看起来似乎如行云流水般流利舒展,其实不过是他一身修为的集中体现,没有个十年的苦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但从一开始到最后斩杀两个骑兵,他都憋着劲,惟恐那一口气松了。

    现在总算解决战斗,他已经感觉肺中涨得快样爆炸。待到这一口气吐出,已是浑身热汗,一双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回头一看,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敌人的这一波浪攻势已经结束。他正好冲到敌人循环攻击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是奔突的烈马,和敌人口中的欢呼。而他所带的三十骑已经化着地上的尸体。这可是他所有的亲兵,很多人都是他的子侄,就算在酷烈的辽东战场也没死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丢了个精光。

    心中一酸,眼泪突然迸出。现在,敌人的新一轮攻势又开始了,继续对着乡勇的阵形开始凶猛的攻击。也许,这是最

    进攻了,脆弱的防线已再无法承受这钟不间隙的轰炸

    自始至终,敌人压根就没想过要同自己带来的两千强兵做一场公平地较量。

    没错。敌人非常狡猾。只要乡勇一乱,不需他们动手,保定军就会被自己人践踏致死。

    现在,有一条路可走,立即调头杀回本阵。收拢队伍,不在理会那群无用的乡勇,将剩余的两千保定军收拢成一团,且战且退。虽然可能付出巨大代价。但只要能活着回去。保留下这支队伍的种子,也不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这并不容易,敌人的队伍组成一个大环,要突破他,至少要穿透三层敌骑。那么,只有靠自己多年苦修的武艺了。

    方国安一咬牙。强忍着身上的疲倦,在马背上一俯身,在高速运动中从地上捞起一把腰刀,双刀挥舞,转身朝本阵冲去“闯贼,爷爷来得,也去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下,方国安归心似箭,勇猛无比。一口气杀死三个闯军骑士,眼看着就要再次透阵而出。那边,明军已经开始为主将地武艺欢呼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标人马冲来。当头地居然是大大一个“高”字。

    果然是敌人地总预备队,连主将都来了。一个头戴尖顶铁盔,身穿烂银山文字铠的高大武将坐在马背上,在一大堆剽悍的骑士中鹤立鸡群般显眼。

    “高原,拿命来!”方国安立即来了精神,只要杀掉高原,敌人就垮了。他大喝一声,舞动双刀朝敌人一个冲刺。

    “大胆!”同时有两个骑士挡在那个高大将军的面前。

    “我不是高原!”那将军突然一笑,指着旁边一个身穿棉甲的读书人大叫:“他才是高原!”

    “不是,我我不是。”那个文士连连摆手,面色发青。

    不过,被他们这一打搅,方国安也有点脑筋混乱,速度不禁一慢。

    这个时候,一排黑洞洞的枪口举起,如同林立的森林。

    “轰!”眼前是金光四射。

    虽然火绳枪准头不好,可这么多枪对着一个方向射击,就算是一只苍蝇也要轰成碎片了。

    “敌这回总算碰到火枪骑兵了!”方国安全重重地从马上摔下,只感觉全身力气都在快速地流失。

    随着枪声地消失,整个战场同时安静下来。

    方国安在一瞬间身中二十多弹,胸口的盔甲也被密集的铁丸扯得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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