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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女人的问题(一)(建极六年,14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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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繁衍生息,强基固本,我是不希望一堆青春女子为了贞节牌坊断送了一生。以后,这类的奏疏不必再呈上来,呈上也不批。”

    汪舜华态度如此坚决,下面都呆了。

    礼部尚书章纶马上站出来,说太后这话很不妥当,接着旁征博引,列举了一堆烈女守制的感人故事。

    汪舜华伸手止住:“迂腐之论。几年前十几年前,上至贵妃王妃,下到普通妇女,多少人还殉节呢,她们都是自愿的吗?你认为她们是自愿的吗?——改嫁就是失节?这又是哪门子的话?汉武帝母王皇后就是二婚,范仲淹把儿媳嫁给了王陶,王安石也让媳妇改嫁,至于李清照改嫁于张汝舟,唐婉再嫁赵士诚都是顶有名的典故,就算那个说‘失节事大,饿死事小’的程颐,外甥女丧夫之后,也把她再嫁给他人,又有谁为难过他们?倒是朱老夫子,舍不得儿媳妇改嫁,惹了个什么官司,我都不忍心说!”

    下面的士大夫脸色都很精彩。

    汪舜华又加了一句:“堂堂正正明媒正娶的婚姻在任何时候都不丢人,名为守贞却无媒苟合的才丢人,为了虚名逼杀人命的,更是可耻可恨可杀!”

    她缓和了口气:“夫妻结婚,谁不指望比翼双飞白头到老?只看有没有那个命数罢了。如果能白头偕老,那是最好;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可量力而行。如果情谊深厚,非君不可,家里也有资产,那么能守就守;否则上告尊长,早点改醮,也是正事。”

    但士大夫们不可能答应,明朝是最看重守节的!——尤其是书香门第,儿子读书不成,女儿或者媳妇若是贞洁烈妇,能有座贞节牌坊,那绝对光宗耀祖。——命妇就不用说了,《大明律》明确规定: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

    ——对于中产之家来说,如果能有一个节妇,那好处也是看得见的。明太祖明确规定: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当然贫寒之家就算了,守节也是需要家产的,这年头女人不能出去做工,基本要家里养着,一般家庭不一定愿意养,也养不起。

    但汪舜华下定了决心,绝不助长这股风气,士大夫们也不肯退让,但太后把所有的奏疏都留中,大家也没办法——总不可能为了这种事跑到左顺门去哭,甚至跑到孔庙那里哭!还要不要体统了?

    更何况,汪舜华还提到了一件事:禁止缠足。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大盛时期。太祖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是否缠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可见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推崇。一般来说,贵族女性是要缠足的;但贫寒之家需要女性作为劳动力进进出出,就不能缠足。包括紫禁城,宫女进宫之后都是需要放足的。

    汪舜华曾经以为选择公主伴读的名义选了很多重臣之女进宫,她们进宫以后,也被要求放足。当时大臣曾经跟汪太后哭诉过,但是汪太后坚决拒绝:“我身边嫁出去的女子,谁敢说不好?”

    现在提了出来,双方都寸步不让。

    太皇太后曾经试图劝说汪舜华让步,但是汪舜华没有听从:“我也是个母亲,有三个女儿,恨不得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给她们,不能忍心让她们受到一点伤害,可就是这件事差点没有保住孩子。”

    太皇太后记得,那是景泰五年,永安公主六岁,按照惯例要对她进行缠足。汪舜华自然不依,当时景帝还在,他为了女儿好,还是要求缠足,但刚开始公主就受不了,大哭大闹的,汪舜华实在忍不住,抱过女儿,哭着对景帝说:“难道皇帝的女儿,也要用这种方式来讨男人的欢心吗?我的女儿,英国公要娶就娶,他若不要,我养一辈子!”

    当时左右都劝,但是汪舜华就是抱着女儿不撒手;景帝无可奈何,只得随她而去。

    后来景帝崩逝,太皇太后照顾孩子,也想给几个孙女缠足,公主们哭的摧心挖肝的,内宦看不过,禀告了汪舜华,这才抱过孩子。当时入宫的有不少贵族少女,一个个哭成了泪人,却又劝汪舜华且忍耐,又说自己当年是何等的苦楚。

    太皇太后到底是女人,受不了这么多女孩儿一起哭,又听汪舜华说:“难道公主不缠足,驸马就敢怠慢她?”也就不管这事了——她心爱的小孙女原来对她亲得很,现在看见她就往后躲。

    汪舜华终于把憋在心里多年的那口气吐了出来:“汉唐以前,女子都没有缠足,国朝孝慈高皇后也没有缠足,也没听说就世风日下了,就人心不古了,就国将不国了——再说,缠足始于窅娘,那是个舞女;欣赏她的南唐后主李煜,是个亡国之君,是个跟小姨子偷情的混账东西,这时候你们怎么不提?我真不知道,这种害人的玩意居然关乎天下治乱了。要我说,如果真的关乎之乱,也是国家衰亡的一大原因——女人缠足,轻则伤身,重则害命。即便是保全性命,也需人终日扶掖,哪能操持家务?偶有水火盗贼之灾,则步履艰难,坐以待毙。找伐生质以为美观,作无益以为有益,是为海淫之尤。”

    可能觉得语气太过严厉,她的声调稍微低了一些:“天下之事,贵自然,不贵造作。古人讥笑‘削足适履’,其实裹足更可笑。并无益于民生,实有关于世教。我看圣贤经典,也没有一个称颂美的。而如今全社会沿习成风,家家裹足。好像不把脚裹小了,就不能当人,不能当女人,这是哪家的道理?”

    她坐了下来:“我是个母亲,会为女儿着想,也希望自己将来的媳妇,健健康康,百病不生,早日为皇家延续血脉;而不是病病歪歪,行动都必须要有人扶着。说什么弱柳扶风,不过就是无耻文人的病态审美而已。妇女裹足则身体不全,身体不全则所生孩子必柔弱,孩子身体柔弱,还怎么指望他健康长寿,光大家声?缠足的时候,女孩儿百般痛苦,嚎啕大哭,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做父母的于心何忍?如果鼻子大了要削小,额头高了要削平,那肯定都认为是残废之人,怎么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认为是美?西子、王嫱,都是绝世佳人,她们可曾将两足削去一半?长孙皇后、马皇后都是大贤大德,又何曾削足迎合丈夫?她们的丈夫又何曾因此轻视了她们?孟子说:‘无恻隐之心者,非人也。’你们可以不为自己的妻子着想,母亲也已经老去,但是请为你们的女儿、孙女着想,让她们少受一点皮肉之苦,多一点身心健康。”

    话说到了这个地步,群臣默然而退。

    但士大夫们不可能同意——太惊世骇俗了,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三寸金莲,现在要改成天足,怎么可能!

    但汪舜华也不可能让步,因此一连几年,朝廷没有旌表节妇。

    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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