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乐意地承认我中了张爱玲的毒,并且这辈子也不打算解毒。
因为从骨子里我根本就是同她一样的小资女人。同她一样,12岁就想迫不及待地长大,穿高跟鞋,梳爱司头,穿漂亮的衣服;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中的霓虹灯;从自家的阳台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不一样的是我不再看七巧流云,听苏格兰兵吹的bagpibe,换作每天坐在马桶上偶尔看看张爱玲文集,或者坐在电脑前,听着刘若英或王菲等的歌,键盘下的抽屉格子里放满各种零食,一边聊聊qq,一边码码自己得意别人不屑的文章,过着我的网上穴居生活。我痛快地承认我是一个俗女子,喜欢享受俗世里的生活,领略生活的艺术。也同她一样一天也不能克服生命中各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自从95年一个女朋友的推荐下,我开始看张爱玲的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彻底地成为一个张迷。读她的小说、散文,简直就是一种文字的享受。比起读那些名著,我读得心甘情愿又快乐,每每读到于我心有戚戚焉之处,便会抿嘴发出会心一笑。用自己的生命去理解另一个生命,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发现自己的生命。我想这就是我之所以迷恋张爱玲的原因。所以,许多女人读了张爱玲的文章之后,会掩卷长叹:“原来,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懂我。”
一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认为张爱玲不过是介于通俗文学与主流文学之间的作家,登不上大雅之堂。的确,她所描摹的世界,不过是都市里的旷男怨女、夙夕悲欢,但是为什么偏偏有越来越多的人爱上她?
因为她的美丽精致的文字,这是她的魅力所在,美的东西,总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的。每一个媒体提到张爱玲,可以有各种评价,但盛赞她是一个文字的天才,这一点是共识。她的文字华美细腻,精致灵性,世故通透,深邃悲凉,颇具穿透力和雕琢感。譬喻的巧妙与贴切,可谓字字珠玑,有人甚至于感叹,是她的天才成就了她。她写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信手拈来,天生就该如此,毫无做作与牵强,特别会营造氛围与意象。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有自己的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阅读的本身就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以她的代表作金锁记为例,这是张爱玲21岁发表的成名作,被称为是当时最美的文学收获之一(傅雷说)。当中这样描述一对恋爱中的男女“晒着秋天的太阳,两人并排在公园里走着,很少说话,眼角里带着一点对方的衣服与移动着的脚,女子的粉香,男子的淡巴菰气,这单纯而可爱的印象便是他们身边的栏杆,栏杆把他们与众人隔开了。空旷的绿草地上,许多人跑着,笑着,谈着,可是他们走的是寂寂的绮丽的回廊——走不完的寂寂的回廊。”“有时在公园里遇着了雨,长安撑起了伞,世舫为她擎着。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驰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描写绝望中的七巧“她睁着眼直勾勾地朝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描绘老年的近乎疯狂的七巧“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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