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
车辘辘,马萧萧,满世界都是兵,那些辫子军从早到晚,行了一天也没走完。城里已经住满了人,就连城外也立起来无边无际的帐篷。
站在城楼上,岳乐揉了揉眼睛,然后用小指挑去眼角的眼屎,幽雅地舒展开身子。已经一天一夜晚没洗脚、洗脸,又在城墙上吹了一天冷风,只感觉面皮发紧,浑身都不舒服。其实,自从大军冲过长城以来,他就没舒服过一天。习惯了王府里锦衣玉食的生活之后,第一次上战场,竟然非常不适应。
有的时候,他就在想,如果能够就那么呆在沈阳睁开眼睛就吃,闭上眼睛就睡,没准是一种完美的人生。可是,这也只存在于想象之中,爱新觉罗的子孙只有死在战场上的,老死病床就是一种耻辱。说到底,他血液里还流动着通古斯野人的狂暴基因,即便平日里也学着汉人礼节,读着汉人的圣人之言,可一看到人血,他就忍不住有一种隐约的冲动。
也许,这就是命吧?
他记得,有一天早上,他因为懒床被阿玛从被窝里一把抓起来,狠狠地摔在地上:“我们建州的男人不是猪,被指望躺在床上就有人养活你。要吃要喝,自己去南面强去。”
他记得,阿玛抽过来的鞭子。“野人!”岳乐禁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
岳乐也知道,父亲不太喜欢他这个读了太多书的儿子,就像其他人不太喜欢皇太极一样,说到底,建州人都习惯用刀子解决问题。
呵呵,这次进中原,想来阿玛会改变他这个看法吧?
他儿子我可比别人做得更好。就算鳌拜也不可能仅凭二十骑就拿下东阿。哈哈,我这次让大家都吃了一惊。哈哈,想当初从鳌拜手里抢过这个先锋官还真是做对了。
想到这里,岳乐心中不禁有些得意。
脚下是熙熙攘攘的人流,所有人都抬头看着岳乐这颗冉冉升起的将星。目光中颇多敬意。让岳乐感觉十分良好“军旅生涯虽然诸多不便,但这种居上位者的感觉还真是不错也!”他深深地被这种目光陶醉了。
拿下东阿之后,兖州门户已然洞开,眼前一片狭长的平原,后金铁骑一日就可冲到兖州城下。一座富庶的大城就要瓜熟蒂落,这第一功无论如何都跑不掉了。只需等西路军集合完毕,就是狠狠一击。
不过,西路军是这次入关大军地主力,总数达三万。加上辅兵、民夫和俘虏,膨胀到十万。如果多人马,速度自然不快,一天一夜过去,居然还没到齐全。此刻岳乐倒有些担心兖州那边的人都跑光了,如果兖州真如东阿一样变成一座空城,岂不白跑一趟。
想到这里。岳乐只恨不得立即率领那二十骑朝朝南方冲去。
当然这也不过是他的一个设想,山东第一大城兖州是鲁王朱以派的封藩之地,城防坚固,又有大军镇守,要想囫囵地拿下来,只怕又是一场血战。
“好小子,果然是我阿巴泰的种。”那边传来一阵洪亮地笑声,岳乐抬头看去,正是父亲阿巴泰和前锋官螯拜。
“见过阿玛。”
阿巴泰哈哈大笑,伸手去拍儿子的肩膀。“二十骑就将东阿城拿下,你小子可出尽了风头。哈哈,老子我没白养你这个儿子,争气,争气!”
不知怎么的,岳乐对父亲颇多畏惧,见父亲的手伸过来,忙闪到一边“见过螯拜将
螯拜是一个矮壮的中年人,身上穿着一件簇新薄棉甲。颈上还围着一条火狐皮,收拾得很整洁。他一拱手,笑道:“小将军快马只身下东阿,古之名将也不过如此,螯拜佩服!”
阿巴泰的手拍了个空。有点尴尬。他收回手,用马蹄袖在鼻子下抹了抹。将鼻涕擦掉,甩了甩已经黑得发亮的袖子:“小子长大了,呵呵。”同整洁的螯拜不同,阿巴泰给人的感觉非常邋遢。他这个人非常不讲究,平日又喜欢吃烤肉,也不洗手,直接用手抓,吃完就往身上擦。如此一来,一件棉袍脏得发亮。
岳乐因为读书多,对父亲很是嫌恶,见他用手拍来,心中腻烦,心中又在暗骂;“死鞑子,蛮夷!”
相比之下,他更愿意同螯拜呆在一起“螯拜将军过誉了,我由是第一次上战场,兵者,生死存亡之道,不可不慎。小子若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将军不吝指教。”
螯拜微微一笑:“不敢。”岳乐地恭敬让他非常满意。
岳乐:“螯拜将军是我建州赫赫有名的百战勇将,我也是仰慕得紧,能够同您并肩作战,自然是欢喜得很。不过,小子初次领军作战,战功未立。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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