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肚白。
黑决明和四婢前后走进来,侍立一旁,半声不哼,静待主人告诉他们一些内情。他们一直跟随石不华,虽然只是服侍主人的随从和婢女,不在组织的登录册内,终究福祸与共。
石不华将他和郭冰岩的打赌说了。
黑决明精细地分析。“只消主人肯出去露个脸,再佐以主人的财势,稍微放出一点风声,邻近各乡镇的殷富之家自然争相来攀亲,但难就难在不能凭藉媒妁之言,闺阁中的千金连面都见不着,如何两情相悦?一般人家的姑娘,即使教主人见着,也不能时时去缠着人家以培养感情,谁家父母肯让女儿做出此等败坏门风之事?不赶了出去才怪!主人,这个赌约郭大爷占的赢面较大。”
“若非如此,他岂肯和我一赌。”
“这么说,主人已有腹案?”
石不华摇摇头,并不气馁。“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我自会想出来。”
冬晴深隐于芳心内的情感被激动了,她的明眸清光奕奕地注视着石不华,几乎浮上一层泪光,她多么想让他知道她的心正跃如奔马。等待多年,主人终究动了凡心,有那么一天,她将成为他的红粉知己,如同冷慧凡、江墨寒之于郭冰岩的意义一样,是红粉知己,不再是女婢。
比起郭冰岩的冷峻,看似和蔼可亲的主人竟有一种使人更加难以亲近的感觉,却又那样吸引人。如同女萝瓜藤离不开大树,总在令人感到绝望中又无力远离,一种致命的诱惑,教人又爱又恼气。
而今,终于盼得云开见月。
她早觉悟,石不华这样的男人不是一个女人可独占的,她不妄想得到正妻的名位,只愿是他最贴身、最知心的伴侣。
冬晴一双明眸朝三位姐姐的脸上溜过去,看不出她们是否打着同样的算盘,但无疑地冬晴的赢面最大。论才干,春柔善解人意,裁衣做裳有织女之名;夏雪爽朗活泼,不善女红,精于算盘;秋心没有主见,绣工却是一绝;她冬晴集三人优点于一身,尤其一手易牙妙技,最令石不华称道。
最重要的,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冬晴最美。
人誉有仙女之姿的施琉仙,令谷莲修神魂颠倒,特为她建“留仙居”取意盼她这位天上谪仙留下。冬晴自知地位卑微,无人敢拿她与大小姐比,正因为施琉仙也比不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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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下一碗珍贵的参汤,舔舔舌尖的滋味,林来弟辨不出好坏,只觉得感动。
她连人参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筱樵也是,托福跟着喝了一碗。
丁勤花皮笑肉不笑的朝春柔道:“石大爷待客之周到真是首屈一指。”太周到了,她暗想,石不华到底存什么念头?
其实春柔也挺纳闷的,但她一向只会遵命办事,不敢多嘴,也因此博得石不华的信赖。她会被派来客房伺候,可见林来弟在石不华心中的分量。
“小姐体虚,自该滋补一番。”
春柔笑语晏晏,为来弟理好衣裳,梳妥少女发型。
“春柔姐姐,替我向石大爷道谢,他真是一个大好人。”
“奴婢不敢僭越,待会见了主人,小姐自可同他说。”
“春柔姐姐,你看起来才不像奴婢,比较橡位小姐哩!”
“蒙主人错爱,供我姐妹衣食无忧,但自知身分卑微,小姐万不可高抬我等身分,那会折煞我们的福寿。”
“这样严重啊!”林来弟信以为真,昨天还在想,当奴婢吃好穿好,挺不赖的,原来也有潜在的危险,禁不起别人的一句好话。“夏雪姐姐和秋心姐姐都是你的亲姐妹吗?”
“来弟,你又犯毛病了。”丁勤花出声警告。小孩子太爱发问了。
“不妨事。”春柔笑道:“夏雪、秋心、冬晴和我,都曾蒙受主人的恩情,心甘情愿跟随在他左右服侍,虽不是同胞姐妹,但爱戴主人的心是一致的,情谊更胜亲姐妹。”
“石大爷做了什么好事吗?”
“十二岁那年,故乡闹旱灾,为了求活命,很多人都饿死女儿,留下儿子。若不是主人经过,将身边的乾粮全留给我爹,换取我一命,我早已不在这个世上。”如今思来已不再心痛,旱灾与水患自古便是汉人百姓身上的两颗毒瘤,一旦发作,不是爹娘狠心,只能怨苍天不仁,能活一个是一个,只是先被牺牲的,为何总是女儿?春柔心中虽无恨,但也难免酸楚,是女子无用吗?她已经证明这是错误的。
“小姐,你怎么了?”
来弟目中泪光点点。“我真为你感到难过,春柔姐姐,你的遭遇太可怜了。”吸了吸鼻子,她又说:“跟你比起来,我才知道自己很幸运,从现在起,我将不再埋怨自己的名字了。”
“你的名宇怎么啦?”春柔不解。
“来弟、来弟,就是希望招来一个小弟弟的意思嘛!这名宇害我时常被同伴笑:‘来弟、来弟,偏偏就不来弟。’因为我娘一直没能再生小弟弟,我爹自然很失望,不过还好,他没有不要我,我不应该再埋怨才是。”
“我觉得这名字很好嘛!非常可爱。”春柔诚心的说,没想到能从一个小女孩身上获得安慰,觉得来弟非常善良可爱。
“真的吗?”她不信地问:“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说过。”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春柔逗她。“不信你可以问主人。”
她听了,双眼似乎充满了夜星般光辉。
她自然不好意思当众问石不华这个傻问题,吃早饭时却胃口大开,吃下一大碗面条,还有卤味、煎鸡蛋和蒸腊肉,笑咪咪的直冲着石不华笑。
“我今天做了什么好事吗?”石不华终于问了。
“你做善事救了春柔姐姐,而春柔姐姐的一番话让我觉得自己的名宇真是好,这不也是你的功劳吗?”
他看了春柔一眼,马上否决自己的善行。
“我救她不算行善,只是刚巧缺少一名侍女。”他的声音没有温度。“花钱买一名女婢倒不如作现成的恩人,教她铭感五内,甘愿为我作牛作马。”
来弟的笑容僵住了,丁勤花和林筱樵也都感觉不自在。
“怎么啦?”他反倒大笑。“实话不好听,大家都爱听修饰过的场面话,真是奇哉怪也!来弟,我以为你会特别一点,你还小,千万别学会虚伪。”
“春柔姐姐根本不虚伪!”她气急败坏的说:“她真心感激你救她一命,服侍你是为了报恩,就算你心里不感动,也不要说话伤人,把别人的好心好意践踏在地!你太不知顾惜人心了,你坏蛋,你是坏人!”她气得哭起来。
在一旁的婢女全吓坏了,她们早习惯主人的怪脾气,谁也不敢和他争辩、触怒他。春柔想对来弟使眼色却使不上力,冬晴有点幸灾乐祸,暗笑:“不知死活的小甭女,有你苦头吃的。”她心有不平,这几个穷女人怎配和主人同桌共食?
石不华怔了一下,突然大笑出声。“来弟呀,”突如其来的将她整个人提抱起来,让娇小玲珑的她可以平视他含笑的眼睛。“我太感动了,这么多年来,你是唯一肯对我说出真心话的人。”她不解的摇摇头,擦了泪。“人人都说我自负,倒也没自负到不知本身的缺点,骂我者有之,为我而哭的却只有你一个。”他在她光滑如镜的额上轻轻一吻,将她放下。
林来弟羞得满脸通红,他怎么可以抱她、亲她,还当着众人的面?奇怪的是,她居然不感到讨厌,她是不是很不知羞耻?
石不华丝毫不知避忌,那只是感动的一吻,并无邪念。
“来弟,你愿不愿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她露出一个迷惑的笑容,他还想要一个女儿吗?起初是犹豫,随后便肯定的摇头。“我不能当你女儿,人家会笑你太年轻。”
“现在我知道你将满十四岁,自然不会要你矮一辈。”他拉住她的手,亲切的直视她。“让我去同你舅舅说,把你许配给我,你可以住在石园和我一起生活,我想亲自教育你,亲眼看着你长大,等你够大了,我们才成亲。”
她半信半疑的看着他,尚未发育的身躯底下仍是一个小孩子的灵魂,没有来潮,自然没有女人的自觉。成亲,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她摇摇头,求助地看着丁勤花。
丁勤花深感不痛快,石不华未免太过目中无人,长辈在此,还敢恬不知耻的向一个小女孩求亲。
这个男人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放在眼里吗?
多么可怕的个性,说什么也不能将琼花姐的小女儿送入虎口。
“这件事谁也作不了主。”丁勤花一句话带过,很会打太极拳的马上转移话题。“已耽搁了多天,家兄恐怕已盼得急了,主人的厚恩有机会自当回报,如令是该告辞了。”
石不华的嘴唇浮现懊恼的弧线,他不习惯被人拒绝。然而一思及他和郭冰岩的赌约,还有郭冰岩曾断言他适应不了外面的生活,便很快忍耐下来,反正他时间很多。
“传令下去,备好马车。”他眼一扫,夏雪立即恭身退下。“我要你们准备好的东西,准备得如何了?”
春柔走出花厅,不一会捧来一只食盒和一个小香囊,将食盒搁在筱樵桌前,笑道:“这是冬晴妹子自己做的一些零嘴糕饼,给姑娘们路上填饥,粗食不成敬意,勉强可以吃吃。”他将香囊交给石不华。
“来弟,这香囊你收着。”
“做什么?”
他打开香囊,倒出一只两寸见方的精致白玉盒,打开盒盖,内装一粒粒的小葯丸。
“我请李大夫为你调制出的止痛葯,你带在身边,若再犯头痛,取出一颗服下,必能见效。”他把葯收好,将香囊放进她手中,用他的双掌包住她的手和香囊。“记住,这是专门为来弟调配的特效葯,吃了就不再痛了。”
“吃了就不痛了?!”来弟彷佛受到蛊惑,喃喃念着。
“正是,吃下葯就不痛了。”他有力的声音似乎就是一种保证。
来翟拼着他,缓缓绽出安心的笑意。
“谢谢石大爷!可是,我没有钱。”小小的玉盒子玲珑可爱,来弟虽然不识货,也知石园的东西没一样便宜的。“我可不可以只买葯就好?”
“你这么说,是侮辱了我作主人的诚意。”他皱起眉。“我就算穷得要当东西,也不会向客人收一毛钱。”
来弟只好把香囊收进怀里,低头不语。
“我又吓着你了?看来我得留心别在你面前发脾气。”石不华抬起她的脸,朝她笑。“小来弟,赠葯只是我一点心意,没有其他企图,你无需放在心上,最好呢,是永远也用不着这些葯,我送你们出去。”
马车已修理好,财福养息了多天,更是显得精神奕奕。他从来没这样享福过,不必工作便有饭吃,饭上还叠了两大块厚厚的酱猪肉或一只鸡腿,临走还赏了几块碎银子,他单纯的脑子没想过跟错了主人,只是很羡慕在石园当差的人。
出了石园,林筱樵马上打开搁在膝上的食盒,里头装的是蜜渍李、松子糖、枣泥梅花饼和桂花凉糕。她拿起一块做成梅花形的枣泥饼,前后翻看,惊讶道:“做得这样好看,怎舍得吃呀!不知是如何做出来的?”
“筱樵,我也要吃。”来弟并不感觉饿,依然被勾起食欲。
“不行,要留着孝敬舅舅,我们总不脑普手去。”
“算了,有这分心意就够。”丁勤花知道大哥对石园有一股莫名的妒意。“这些东西不是乾粮,搁不久的,越新鲜时吃掉吧!”拿了一块桂花凉糕便吃起来,两女孩见她动口,也拚命往嘴里塞。
一走出石围,宛如由洞天福地重返人间,现实生活的种种跟着压回心头,心知再不吃些好的,往后只有馒头啃时再后悔也迟了。
没人将石不华的求亲当真,太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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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地炎热,林来弟走进林里捡拾柴火,不时举袖擦汗,她的鞋底又磨破了,一直没时间补,生怕没做完舅妈交代的工作,不给白面吃,骂她是懒惰鬼,只配啃杂粮馒头,粗砺的食物几乎磨破她的喉咙。
一想到此,她动作加快,也许舅妈真的骂对了,她真是笨手笨脚,心里愈想快点做完,愈是弄巧成拙,搞得一团糟。
如果没有舅妈该多好!她常常偷偷这么想。
罢进了家那二十天,日子好过得多,每天帮忙家务,没好吃的,但管饱。
她舅妈闵杏妃二十五岁时下嫁三十六岁的鳏夫,一进门便很快掌控了丁家的一切,连丁勤花都不得作声。
在邻村,人人赞颂闵杏妃是个孝女,为着照顾生病的老父而延误花嫁,父死后又守了三年丧,才由同宗一位叔公作主将她讦配给桃花村的丁秀才。有幸娶到名声良好的妻子,丁胞义自然乐意,况且还有七亩多的良田和两名婢女、一个长工陪嫁。
闵杏妃也不是涸铺薄的人,只是她代父理财多年,精明惯了,不乐意家中白养多馀的人。当初说亲,只知有一小泵守寡在家,但她早已盘算迟早将她再嫁出去,若执意守节乾脆到尼姑庵去。哪知一进门,才知多了两张嘴,照她看,林筱樵青春貌美,不难择配良婿,将来说不定能从聘金上捞回本钱,所以没让她做粗活;至于林来弟,她一看便摇头,瘦骨伶丁,发育不全,白送人家都不见得有人要,注定是赔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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